剔掉大多数骨头只保留掌指肚下面的一节小骨,或以辅料填充或干脆不填充,还要维持熊掌的形状丝毫不变,说来也是很大一门功课——整鸡整鸭去骨还可以熟能生巧,这熊掌剔骨你让人上哪儿熟去?
不过林愁并没有剔骨,反而用酒和蜜糖在熊掌上涂了薄薄一层,风干过后入油锅反复炸了三次。
经蜜糖着色又下锅油炸的熊掌表面出现许多油泡,宛如朵朵小花儿,原本那种乌蒙蒙的老火腿色顿时变成了深深的棕红透金的感觉,没了趾爪没了粗砺的外皮和令人焦躁的深色调,这只鼓鼓囊囊的胖手看起来居然有那么一丝丝雍容和可爱。
待黄大山回到厨房,惊得大呼小叫,
“诶诶?咋个意思...这特么还是我刚刚看到的那只熊掌么...嘶...这味儿可真香...还甜丝丝的...”
林愁面无表情,
“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的也是个颜狗。”
所以说,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
就跟这只熊掌一样,没准儿扒掉几层皮去掉几层肉之后就给你来个华丽到你都不敢认的变身。
林愁折腾着将事先汆上的榛鸡汤弄进炖熊掌的大锅里,再将熊掌放入,摆上少得可怜的几片葱姜。
黄大山说,
“咋不抹蜜了?”
林愁拨弄着灶膛里的火,
“之前是为了发熊掌,不然是炖不透的,这会儿熊掌已经发好了,再摸蜜可就要进味儿了,齁甜的怎么吃?”
黄大山就在那嘿嘿的笑。
“笑你妹!把那边的榛鸡放锅里,再吊一锅汤出来。”
“哦...”
熊掌反复在榛鸡汤中煮过三次,每锅汤不多不少3个小时,每次都需更换新汤,可把黄大山给心疼坏了——那可都是彩虹榛鸡啊,他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能败家的!
炖到第三次出锅时,熊掌早已悄然软化,放在那里颤颤巍巍的扑鼻香,油脂一滴滴的由表面沁出,将滴未滴。
至于炖过熊掌的后锅内剩余的榛鸡汤早就看不出原本的清亮的样子,表面厚厚一层灰扑扑的油脂。
黄大山很想趁现在就扑上去狠狠啃两口,然而考虑到刚刚自己都给什么人发了无线电,默默的又将这个危险的念头嚼碎吞进了肚子。
山爷说道,
“然后呢?”
“等它凉透...”林愁瞄了一眼时间,“得先把猴头煮汤,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