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胜过所有道理,原则抵不过我乐意。
——南希日记
当欧文会议结束,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看到办公桌后面的老板椅上坐着个人时,还以为自己走错了。
在确认这里的确是自己的办公室时,欧文习惯性的挑了挑眉,笑了。
“你是南希?”
“你好,欧总。我是南希。”
初九笑着起身,伸出手,以华国独特的见面问好方式——握手,表示对对方的认可。
“你若叫我欧总,那又该如何称呼你呢?所以,还是叫我欧文就好。”
初九笑笑,“你好欧文!”
二人的手,指尖一握即离。礼貌,又不尴尬。
欧文见一旁桌上打开的电脑,显示的正是会议室的情形,就明白初九已经知晓了刚刚会议室里所发生的事情。便道:
“十分抱歉,我刚来,就直接开掉了两位部长,但我不觉得自己有错。”
欧文说的直接,完全没有拐弯的意思。
“你是执行,你说了算!既然Justin安排你过来,那必然是你有这个能力。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初九顿了顿,“而且那两个人,即使你不说,我也会解雇他们。”
“所以,你果真如Justin所说,明明有一身的能力,却只愿当一个甩手掌柜?”欧文噗哧一笑,真是个有意思的女生。
‘有意思?’初九听着欧文心里对自己的评价,倒是有些好奇Justin和他说了些什么。
“一个人的精力总归是有限的,若要以有限的精力,去做无限的事,那迟早会累死!而且事情是做不完的,倒不如去做自己喜欢的事,难道不是么?”初九没有直接回答欧文的话,但也从侧面说明了,管理公司不是她所喜欢的事,至少不是最喜欢的。
“OK!所以Justin才会找到我,这大概就叫‘物尽其用’?”欧文虽是华人,不过却对华国语言不是很精通,华国语言博大精深,他目前还在努力的学习中。
“嗯,这么说也没错。”初九耸了耸肩。
“哦!太棒了,我今天又学会了一个成语。”欧文语气多了一丝欢快。
“不过南希小姐,怎么想到今天过来分公司这边?是有什么事情么?”
“我的目的与刚刚作梦的那个部长差不多,我也是为了代言人的事情来的。”初九坐在会客的沙发上,刚好阿清送来了她惯常喝的花果茶。
“哦?你是想自己代言么?”欧文接过阿清递过来的花果茶微微抿了一口,味道似乎还不错。
“并不是我自己,是玖文影视的艺人,不过也算是自家人。”
“自家人?用华国的老话,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是吧!”欧文笑看着初九道。
“欧文先生华国语言学的不错!”初九放下茶杯道。
“还在学习中。南希小姐想举荐的人是谁呢?不过丑话说在前边,虽然公司是你的,但如果代言人不符合我们品牌的要求,我是不会点头的!你说过,分公司我说了算!”
欧文过来的时候,Justin就承诺过,分公司的一切事务均由他自己做主,即使是老板也不会多加干涉。
“我想你应该见过,就是上次时装周时,穿着水墨系列服装的那个男生,他叫林慕白,至于另外一个代言人,是墨维桢。”
“墨维桢?我在M国的时候有看过他的表演,他很不错,也的确符合我们的形象要求。至于那个水墨系列的模特,他的气质,简直是为水墨系列量身定做的!”欧文点点头,这两个人倒是都很符合第九时尚的定位。不过,
“墨维桢我知道,是你三哥嘛,是自家人,至于另外一个,总不会是因为是玖文影视的,就也划到自家人范围了吧!”
初九闻言,低头拨弄了一下茶杯的盖子,“不知道欧文先生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话?”欧文满脸好奇。
“千金难买我乐意!”初九定定的看着欧文,眼神似笑非笑。
“千金难买我乐意?这话霸气!不知是哪位名家说的呢?”
“我刚说的!”初九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清甜的茶水,唇角微勾。
“呃……哈哈哈哈……你果真是个有趣的人!”欧文沉默片刻,待反应过来后,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