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圣元恨恨道:“当时谁留意合同啊?都觉得有合作协议和认购协议,龙祥还敢说了不算?谁想到姓鲍的在合同里玩花样!”
说曹操曹操到,龙祥公司老总鲍宏根擦着汗赔着笑过来接受质询,五年来每次就靠这副貌似人畜无害的模样,还有背后强大支持涉险过关。
解圣元真的回避,把张婉叫过来做笔录。
白钰也不客套直入正题:“鲍总,请解释一下合作协议与购房合同关于房价的表述为何不同?”
“购房合同是房产公司通用的格式合同,要拿到房管局审批的,不好擅自更改合同条款,签合同时业主没当回事儿,其实我们也没当回事儿。”鲍宏根解释道。
“但龙祥公司随后就凭购房合同约定涨价了!”
鲍宏根诚恳地说:“这是我向历任领导汇报的、也是今天汇报的重点——一方面涨价真的迫于无奈,年底年初那阵子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不但涨价,还拿不到货,成本成倍地往上翻;另一方面没收足一半房款,资金不到位因此迟迟没开工,如果早开工两个月就不会这么被动,即使涨价也有限。所以我认为不能把涨价的板子打到龙祥身上,坦率讲金融局、业主都有责任。”
“照你的说法购房合同就是法律武器,合作协议和认购协议都可以扔到一边?”白钰反问道。
“面临突发情况公司也尽最大善意,按3980我立马破产,按5600业主都不答应,前后协商了二十几轮始终没结果,小区房子已建好了不能不卖——我得回笼资金啊,只好……唉,当时也着急了点,但有些业主比如杨小京……我不想说逝者坏话,但但但也太执拗了,什么和解建议都不听非得按3980,后来我是火了,干脆一拍两散,有本事到法院告我!”
“他告到省正府了,比法院的麻烦更大,”白钰道,“鲍总掂得出份量吧?”
“掂得出,也理解县领导承受的压力,我还是那句说了五年的老话——龙祥公司绝对有诚意解决问题,但绝对不是唯一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