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话中还是有话的,只是程庚明急火攻心没顾不上仔细推敲,即“地方工作”四个字,暗示老黄海们不愿将事态闹大,仅限在通榆内部解决。
实质与于道明、陈皎的努力方向一模一样。
却与宇文砚的想法大相径庭,他觉得老首长指点得很有道理,要么不闹,要么大闹,背锅的只能是黄海系,通榆不背。
第三天上午,专题讨论程庚明立案调查的紧急常委会正式召开。很多时候查处干部的风声就来自上层,时准时不准的原因在于领导们是否达成共识,以及有人想造势而有人故意走漏消息让被查者有所准备,博弈过程是最惊心动魄的。
“请海笑同志介绍一下关于丛光同志实名举报成明同志违法犯罪行径的情况。”
宇文砚面无表情道。
曹海笑清咳一声,道:“根据丛光同志举报内容及所提供的证据,省纪委初步核实后基本属实,问题触目惊心、性质相当严重、贪腐金额莫大、社会影响恶劣!我觉得已经不能称成明为同志了,必须立即采取双规措施!下面,我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一是严重违反正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编造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
二是丧失理想信念,贪图个人享受,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违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搞“一言堂”,多次在常委会上独断专行,对常委同志横加指责甚至喝叱。
四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多项个人重大事项不报。
五是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意识淡化,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干部选拔、提拔、公务员招录等。
六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股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他人红包礼金、古玩珠宝。
七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监管不力,对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八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虚列开支套取营销费用以及截留财正绩效工资等方式,形成由其控制使用的“小金库”并非法占有,涉嫌贪污罪。
九是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听得常委们瞠目结舌,同时生出一个感觉:洋洋洒洒十多条指控,只要有三分之一是真的就得蹲大牢,这是,这是把成明往死里整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