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古老,酒店的房间都不是很大,用大量的实木和玻璃、镜片装饰,贴着泛蓝的深色墙布。
玻璃在当初那会儿是相当奢侈贵重的东西,虽然现在已经很普通,但仍然能感觉到当时的那种氛围和庄重感。
国外的礼仪,客人不会进入卧室,所以大家就在客厅落座。
客厅比卧室要稍小一些,摆设很多还有壁炉,空间有点狭仄,也只有几个单人沙发……卧室里到是有双人沙发和贵妃床。
张彦明和史密斯就直接坐到了地毯上,把沙发留给女士和小倪。
小倪去冰箱里拿出红酒和雪茄,麻利的给大家倒酒,剪雪茄,把火柴放到方便的地方。
欧米的文明来自于大海,联合王国做为大航海的最终受益人更是把这种文明,或者说文化广泛传播。
就比如喝红酒。
欧米人喝红酒的习惯其实就是大航海时代的生活习惯留传。
那时候科技不发达,航海虽然带来了财富和地盘,但也充满了未知和危险,咱们不讨论那些海盗和执证抢掠,虽然整个西方都是通过野蛮血腥和盗抢发的家。
但是人家必竟富起来了嘛,现在都是文明人,是绅士。
在海上,淡水就是奢侈品。
那会儿只能靠木桶来储存携带,数量有限不说,还非常容易腐坏,于是,红酒就产生了。
含有酒精储存期更长的红酒就成为了淡水的替代品并广为流传。
包括干红,因为人们发现去除了糖份会贮存的更久。
那个时候阿米丽卡还不存在,整个欧罗巴还处于一个村就是一个国家全民不洗澡靠放血治病满大街屎尿垃圾的时代,饮水自然会受到某些污染。
于是,上层人士也开始用红酒来替代水。
其实他们当中大多数本身就是航海者,航海参与者,或者干脆就是执证海盗,后来都成为了大人物。
然后红酒文化就这么形成并流传了下来,经过后人不断的填补美化,就形成了所谓规矩和礼仪。
其实都是扯蛋。就像喝红酒要在嘴里漱几下,那特么就是漱口好不好?
外国人喝红酒就像咱们吃饭的时候摆碗水在一边,随时喝一口,谁没漱过?
大人物漱了,自然就有小人物进行美化,总不能说那是在漱口然后咽了吧?
于是就成了什么特么让酒液在口腔里充份流动,刺激味蕾,体验红酒丰富的层次。
再然后就被那些土不土洋不洋的香蕉人给弄回来了,奉为圭臬。
联合王国对全世界的文化影响都非常大,这个没有办法,当初人家拳头大,日不落帝国嘛。然后换掉浸满鲜血的衣服就成了绅士的楷模。
所以总结一下,绅士,其实就是强盗流氓什么都干,表里不一但拳头强硬。这点我们到是学习的蛮好,蛮标准的。
“你急匆匆的跑来伦丁尼是要做什么?”史密斯靠在沙发上把腿伸直,懒散的问张彦明。欧米人好像特别不适应席地而坐。
“我需要用到你在阿米丽卡的影响力。”
“嗯哼。然后呢?你又想搞什么?这回要搞个大的?”
“不,只是对一件沉年积案的审理。有个过程就好,结果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