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匕首太短了,再加上凌语诺现在的本事,还不足以在蜥蜴群中自保,远远不如手提电棍的好!
“你应该不懂得怎么使用它吧?”那一个战士也好为人师,言简意赅地解释道,“警棍把柄位置有一个蓝色机括按钮,你的拇指只要大力按下去,再打击在对方的身上,就能够产生电流袭身的效果。”
凌语诺右手拇指大力地按下去,果然棍上哗啦啦地出现了一刹那如火花那样耀眼的蓝彩电光。
那人又道,“你可千万别误打在自己身上,会闹出人命的!”
凌语诺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道:天呐,假如我将这样的电棍带在身边,卧躺在地,一不小心触碰到机关,电火飞溅,岂非会将我活生生地电死?
不过话虽如此,相较于匕首而言,凌语诺还是更喜欢电棍,虽不说攻击距离变长,自己安全得多,而且电棍电光闪烁,可以恐吓、驱赶这些怪异的生物,但匕首刺出,那么就有可能剥夺掉了一条鲜活的性命。
凌语诺即使电棍在手,但陆轩还是放心不过,再叮嘱他紧跟在众人身后,不许轻举妄动。
随着激战白热化,白雪佣兵团的成员们就像身穿一袭雪白婚纱走秀的披风,沾染到了伊曼乔巴蜥的血迹,紫白交间,变得蛮好看的。
随着他们向战阵深入,最让凌语诺感到诧异的是,现场上除了陆轩等一批战士身穿白色披风,还夹杂着另一些黑披风者。
陆轩等人白衣飘飘,遇敌之时,多是采取闪避之势,进退趋避,宛如风中的一片羽毛,极其潇洒。而那些黑披风者,则显得步履沉稳得多,他们的脸上都戴着黑色金属面罩,而且他们手中都握持有一面几乎达到半人高的生铁门盾……
天呐,这些战士不是都得负重前行么,这可是很辛苦的!
凌语诺通过他们的表现,发觉骇人的元素流动,这些黑披风战士中,不少人也拥有苏醒的武魂系统,大概也是钨钢左右的级别。
凌语诺不觉道:“攻守兼备,力大势沉,制敌有效率,他们都是高手啊!”
陆轩道:“年轻人,你的眼力不错,这是咱们的同僚,但却隶属于另外一支佣兵团。”
另外有一员队友道:“同样的,这也是我们兵团的竞争对手,名唤炭墨士团。”
既是同僚,又是竞争对手?
凌语诺并不觉得他们的说法有误,冰雪蜜城范围太大,普通规模的佣兵团人手不够,护卫城堡安危,必然难以称职。
而城主必然又考虑到,招收一支大佣兵团为自己服务的话,一家独大,未必会尽心尽力,军团首脑若有歹心,甚至会喧宾夺主。
但如果可以招收两支,又或者更多的中小型军团为自己服务,形成良性竞争,这样才算是有利于冰雪蜜城的未来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