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陶汉华、平城人,父亲是有名的字画家,母亲是大学里的教授。他本人也比较厉害,留过洋,目前在平城经营一家商会。”
冬熙语气淡淡,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惊讶来。无论陶汉华的履历有多么不寻常,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我会认识他,是因为他是我的同父同母的亲哥哥,不过现在他们不认我就是了。”
原主父母死之后家里那些亲戚为了抢走十几亩地说出来了她的真实身份,原来她刚出生的时候就被卖给了冬家夫妇,据说她的亲生父母当时急于用钱,迫不得已把她送了人。
原主本来也没有想过要去找亲生父母,她无法放着齐大娘一个人在镇上不管,只是后来齐大娘摔断了腿急需用钱,实在没有办法就写了封信过去,希望他们能看在亲情的份上帮她一把。
不过也算是病急乱投医没有抱多大希望就是了,毕竟若真的有钱也不会卖女儿,但没想到的是他们的回信辗转两年后居然出现在了原主面前。
差不多十天前,齐峰从外面带回的漂亮小姐找到了原主,拿出了回信。
信上只有寥寥几句话皆是表达了对她开口闭口提钱的不满,并且表示如今他们家庭幸福美满不希望现状发生改变,既然她已经长大成人就不必再有来往了,与信一起回来的还有一袋子钱。
原主才被齐峰和齐大娘赶出去,又收到了亲生父母言语里满是指责的信,精神已经在徘徊在危险的边缘。陶兰接下来咄咄逼人的几句话,彻底让原主崩溃了,万分决绝的跳入河中结束尚且年轻的生命。
陶兰说,她来自原主亲生父母所在的陶家,而且,她不是他们亲生的,是收养的。亲生父母把自己卖了又去收养别人的孩子,这让原主怎么承受的了。
与他定亲的男人带回了别的女人,素未谋面的亲生父母对她只有不满,双重打击之下原主这那么匆匆的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至于那个认回亲生父母的愿望或许是她心中最后一份渴求了,尽管他们都不喜欢她,原主也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关心。
冬熙把她的计划告诉了古暮,因为那封信陶家人对她没有好感,直接寻到家里认亲只会起到反效果,所以打算先寻找一个突破口,为了寻回私奔的女主而来到阳县的陶汉华是最好的选择。
“既然如此,我来帮你吧,就算是认亲也不能做危险的事情,得到他们的承认也有很多种方法。”古暮叹了口气,对她之前的冒失十分无奈。
尴尬的笑了笑,“我觉得我的计划还挺不错的,既然已经跟他们留下不好的印象了,还不如就直接做个坏人,我找陶汉华也不是为了求他,那样太卑微了,不符合我的风格。”
陶家已经明确表示不打算认她了,所以这次必须让陶汉华不得不带她回去。
其实说起来因为一封信就误会原主,也说明了陶家人对这个女儿没有多大在意。
原主幼时只读过几年书认识了字,所以写的话都比较通俗直白,但对于这个时代的文人来来说,通俗无异于粗俗,他们讲究的更多的是咬文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