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一次又一次的不放弃,塑造了现在的我,所以这一次我仍然不会放弃。”王朝阳最后说道。
魏启龙看着王朝阳的表情,脸上露出异样的表情,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事情大约发生在10多年前,那时候我在某野战军担任团长。为了防范战争,组织了一次丛林野战的演习,分为红蓝双方,我们是红方。任务需要需要穿过一片在三百公顷的原始丛林。完成对敌方指挥部摧毁的任务,任务代号为匕首。”
“当时的天气状况非常恶劣,演习场所是近乎没有人烟的原始森林,遍布沼泽和毒虫猛兽,这些因素大幅增加了演习强度,我带着兄弟们进行了长达三天的林中进军。在中间过程中,各种意外导致我军损兵折将,我自己更是摔断了右腿。”
“当时我们面临的选择有两个,要么认输投降,要么继续前进。如果选择继续前进,将要冒着生命的危险。你要知道那个年代通讯技术非常匮乏,如果我们真的死在丛林之中那可能不会有任何人知道。经过慎重商议,我们一致决定继续执行任务儿。而由于骨折,我成了队伍中最大的累赘,而队伍中的‘眼睛’主动承担起背着我前进的任务。”
“眼镜是我们团的指导员,本名叫刘本祥,他瘦瘦小小的,皮肤发黑带着高度眼镜,所以我们通常叫他的外号。其实我并不喜欢这家伙,一天到晚絮絮叨叨,每次我有重大决定他总会跟我唱反调。并且偏偏他仗着读书多,肚子里有墨水儿,每次争论都是长篇大论引经据典,搞得我很少能赢他。嘿嘿作为报复,每次在体能训练中,或者在格斗训练中,我都会难为他,主动挑他做对手,在我手底下他没少吃亏挨揍。”
“但是那次,他让我刮目相看。在环境恶劣到寸步难行地步的丛林环境中,普通人都难以前行,但他背着我,硬是走完了最后15公里。我至今都无法想象像他那样骨瘦如柴的小身板儿是怎样能完成这最后15公里的。”
“演习结束之后,我找他喝过一次酒,问他靠什么坚持完最后十五公里的。他跟我讲他是个读书人,身体不是他的强项,但是头脑是他的强项,而这种头脑,也包含意志力。他跟我讲,当时背着我在森林中前行,他也已经精疲力尽,但是他心中就是一句话不断重复,不断的告诉他不能放弃,绝对不能放弃,哪怕再向前走半步,也要坚持下去……”
“就是这样两个半步形成一整步,而一步一步的叠加,最终完成了最后的征程。”
“小小的身体里藏着巨大的能量。”这是魏启龙最后对“眼镜”的评价。
沉默片刻之后,魏启龙又对王朝阳说:“不妨对你说实话,刚刚说你平庸并且劝你甘于平庸,这是我故意试探你。我想知道你的反应。如果如果你同意了我的说法,接受了我的意见,那么我会尊重你,但是我从心我会从心里鄙视你。不过最后还好,你的反应我很满意,你说的那句话我很喜欢,不断的坚持塑造了现在的你,所以你不会放弃。”
王朝阳轻轻一笑说:“魏将军,没有想到您套路满满!”
魏启龙摇头说:“这不是套路,只是习惯罢,我带兵打仗的,常常要把背后交给队友,而如果队友不值得信任,那我怎么放心?所以已经养成习惯,每次跟陌生人接触,我第一反应就是想知道对方到底是个什么人。”
王朝阳跟着问道:“那么现在看来魏将军会把背后交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