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就一直待在你身旁,你也会莫名其妙地变得不可思议啊。”小莫对于洛一方的实力简直是无法理解。
虽然说听吉尔伽美什说过,洛一方在几千年前的古代巴比伦时代,就可以虐杀神灵了。
“喂,我想问你个事儿,你现在的年龄到底是多少啊?”小莫想到了什么,一个人活多久才能变得这么厉害?
“我?”洛一方还真被这个问题问到了,他拥有绝对记忆的能力,但这个能力并不代表是看到什么就记什么。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会去记自己在不同的世界里度过了多长的时间,这根本就毫无意义。
洛一方回想了片刻,不太确定地说,“你要是说我在主世界的年纪,应该就是个17岁的高中生,毕竟才到那个世界不过两个多月。”
“所以你其实在主世界呆的时间最短?”小莫最近还是被现代的媒体耳濡目染了一些知识。
明明洛一方就像是学园都市所在的那个世界的掌控者,可身为掌控者,一天到晚不在家里蹲着,就往外跑了。
这就跟一个本应该蹲在家里的死宅,却天天跑出去prprpr其它人一样,简直不合常理好么?
“只是算上其它世界的话……”洛一方发现自己好像是有点年纪了……光是在艾泽拉斯浪费的时间就有点多,“恐怕得有成千上万岁了吧?”
尽管时间流速不一样,但时间确实是被“经过”了,要说是成千上万岁也不是不可以。
“果然是老爷爷……不对,老古董的级别了啊?”小莫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正常人怎么可能17岁就这么厉害。
“多谢你啊,把我的辈分又提高了许多,”洛一方满是无奈地说,“你就不能正常的叫我的名字么?”
“不,总感觉老头子喊着要顺口一点。”小莫试着叫了一下,“洛一方?果然还是算了,这样叫我觉得别扭的不行。”
“你叫我老头子我也觉得别扭的不行啊。”洛一方叹了口气,明明自己心态很年轻的,每次被小莫一称呼,就感觉自己像是个老年人了。
“行了。”小莫挑了挑眉毛,拍着洛一方的肩膀无所谓地说,“都几万岁的人了,还在乎这个?我叫你老头子你很吃亏么?”
洛一方勉强地笑了笑,表情所表示的含义便是“你开心就好”,不过还好魔国联邦的首都利姆露就在眼前了。
“到了啊。”洛一方打量了一下看上去比平日里少了些活泼气氛,多了些肃穆的都市,“来得正是时候,战争已经打响了。”
“什么战争嘛。”小莫的超常视力已经看见了原处平原上集结的军队,和两万人的军阵比起来,利姆露这边简直就是一边倒的人数劣势。
以不到千人的部队,在平原上正面迎战两万人的大军?哪怕是在莫德雷德那个神秘未消的年代,这都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正面战场上,人数的劣势绝对是所有指挥官都不想见到的事情,强如圆桌骑士团,也会被萨克逊人的大军逼入绝境。
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是斯巴达勇士,能直面数百倍的人数优势,更不是每个人都是洛一方这种怪物,数量在他面前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