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又道:“此四法为经商根基,是决定选择妥当与否的成败关键。至于选择之后的操作经办得当,只是影响盈利多寡”。其实这就是经济管理学的PEST分析法,是前世MBA必修课程;刘星前世,手下不少人精于此道,刘星自己也自学了一轮。
刘会点了点头回道:“此事可行,但不可操之过急,还需循序渐进”,又严肃的说道:“招揽二字不可妄言,刘家只是雇佣匠人”。一旁的刘运道没有反对,老周叔不懂工匠,便保持沉默。
刘会和刘运道一一记录后,问道:“还有其他建议么?”
刘星说道:“刚才讲的是《选商四道》,接下来该讲述《竞商五势》”
“其一,供给方的议价权势,譬如,父亲常贩卖麻布、葛布,那么这布价的议价权在何人手中?肯定不会纺织小户人家,而是定于区域收购商家大户手中。收与不收,一匹麻按二百文钱还是二百一十文钱,收多少,权在几家大户”。
“是这个理”,刘会回复道:“这也是士人和官家对商人最是不满之处”。
不满?刘星心理暗笑,这是商品经济的市场规律运作。资本的活动,儒家这些书呆子只会不满却没有任何办法。往往就法家倾向的官员才会通几分道理,才能通过朝廷律法干涉;其实通过律法干涉的周期很长,在官员的任期内,其实对地方影响也不大。
“其二,买方商客的议价权势,买方有货比三家选择,有买与不买的选择。需求也分两类:衣食住三类货物用度是常人无法拒绝,可理解为刚需,眼下粮食就是刚需。另一类如逢年过节所供的年货、妇人女子所用的化妆物品,家境殷实可买;家境贫穷可不买;会随不同时期变化的物品,可理解为软需,此类商机不易把握。不管是刚需还是软需货物,买少无议价权,买多则有议价权”。
刘星又补充道:“这个买方和卖方的两权势,归根结底就是客大欺店,店大欺客!”。
刘运道颔首说道:“此言不假,听说江淮扬州一带商人欺压盐农,每斤盐收价不足十五文钱,而从盐农手中把盐转手卖到山东、安徽则每斤盐四十文卖出。更远的直隶、京城则每斤盐五十文卖出,除去路上差旅和雇佣费用仍有两三倍获利”。
老爹刘会说道盐,也是露出渴望的眼神。盐这个东西,刘星自然清楚,自古以来,盐、铁、茶叶三项都是牵扯各方利益集团的纷争,不是一般人能参合进去。
汉朝为了提高财政收入,直接设置盐铁官,实施官营。唐朝末年的黄巢本身也是盐贩子出生,造反的导火线,就是走私私盐被抓。而明朝呢,实施盐引制度,朱元璋和朱棣为了解边军卫所和北方重镇的粮食问题;设立盐引制度:盐商将粮食运输到朝廷指定地点,根据路途远近和粮食数量配给一定额度的食盐买卖凭证。原本是一项有效的政策,但经过两百年变化,里头都不知道隐藏了多少猫腻。
所以,每个盐商背后都有官场上的靠山。盐商集团一头吸食百姓,另一头又从中捞朝廷的油水;现在,这些盐商还联合江南的地主集团培养一群利益代言人——就是大名鼎鼎的东林党!
明清两代,三大商人集团分别是山西的晋商、江南的淮商、后来安徽的徽商。此三家的影响力远远超过前世天朝的浙商。眼下只有晋商和淮商,这两家商人集团都是节操掉了一地的猪队友。
晋商为了钱,居然把生铁都倒卖给蒙古人,结果蒙古人转手倒卖给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后金铁骑没有这些生铁也不会形成那么多重装骑兵。淮商呢,为了钱和明朝皇帝打了两百年的嘴仗。他们口口声声说朝廷不得与民争利!最后是明朝完蛋了,自己也倒在多尔衮的屠刀之下。
刘星手里倒是握着一个杀手锏,眼下还没到出手的时机。他看了看三位长辈,说道:“盐、茶两项非同寻常,眼下我们刘家却没资格沾手。暂且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