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般的掌声响了很久才停止下来,况明智显然对自己这些同学的捧场而感到满意,脸上挂着非常得意的笑容。
叶雪芙被掌声搞的都不好意思了,起身连说了几句感谢。
况明智这才双手扬过肩膀,缓缓往下一压,现场原本雷鸣般的掌声也缓缓的停了下来,在这一点上就能看得出来他的号召力。
“雪芙,你也讲两句话吧,我相信大家对你的热情你也应该感觉到了吧?”况明智示意道。
叶雪芙摆摆手,微微一笑客气道:“我就不说了,还是你说吧,上学的时候你的组织能力就很强,我记得那时候你是我们班的组织委员吧,看来号召力这个东西真的要从小培养呢,你的能力越来越优秀了。”
况明智得到了叶雪芙的赞美,瞬间就好像打了鸡血似的:“你们听听,还是雪芙会说话,怪不得上学那会儿咱们学校里那么多男生都迷恋她啊!女神就是女神!”
这番话真的是太直接了,况明智丝毫没有在乎在场其他女同学的感受。
虽然有几个女同学已经觉得叶雪芙把她们所有的光彩都被夺走了,但况明智却仍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着对叶雪芙的赞美。
“我记得我们上学的时候,学校里的男生每十次打架的事件里面,至少有五次都是因为雪芙吧?”况明智感慨着:“这一晃好几年都过去了,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为雪芙打过的那几次架呢,哈哈哈,那时候真的是年少轻狂啊。”
一般来说,同学聚会的第一个重点就是“忆当年”,尤其是那些曾经在学校里混的如鱼得水的人,这个时候跟更喜欢怀念当年的那些时光,他们喜欢寻找那种曾经拥有过的巅峰感觉。
况明智就是这样一类人。
他上学的那个时候真的是他的人生巅峰,虽然现在他混的也不差,但是却永远都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了,那个时候他爸妈的仕途都很不错,所以他只见过别人求他们家办事儿,却从来没见过父母求别人办事儿。
因为在那种环境的熏陶下,他变得目中无人,而有些家庭情况跟他差不多的同学可能还没有“懂事儿”,所以那个时候没有人和况明智分享这种至高无上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况明智虽然见识的多了,但是身边牛叉的人也多了,他不能独享那种感觉的时候,自然不如年少无知时更兴奋。
“雪芙,你还记不记得我为你打架?”况明智凑上前来。
叶雪芙觉得这种话题有点尴尬,所以只是礼貌的笑了笑:“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还都不懂事儿。”
况明智摆摆手:“那时候我可是很懂事儿,我是绝对不会准许那些学校里的流氓小混混欺负你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况且我那是为了英雄救美,我觉得我为了你多打几次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觉得咱们的组织委员说的一点都没错!”马上就有人应和况明智的话:“那个时候我就看出了咱们组织委员的英雄气概,我记得那个小混混,比我们高一个年级,那时候那家伙总是在学校里欺负人,总是来我们低年级找女同学欺负,竟然还敢欺负到我们雪芙的头上!”
“那时候幸亏有况明智出手啊,若不然真不知道怎么办呢。”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起了上学时候的事情,其实最清楚那件事情的人就是叶雪芙,叶雪芙也很清楚这事情并不只是那个高年级小混混的错误,况明智也不是什么善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