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琴的事儿,高胜颐晚上回来,言菀同他也说了,男人只哦了一声。
便凑到她跟前扒衣襟:“菀菀,你给我做的里衣我找回来了。看,真合身儿,你的小手太巧了。”
言菀抬眼一扫,与其说让她看衣裳,不如说让她看他的身材。
这男人骚气的很,总有意无意在她跟前露胸肌勾引她。
她也的确爱看,不过大晚上的她不想欣赏,免得多瞧一眼,他得寸进尺表现的更露骨:
“我说邻居家发生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发表点看法?”
他一向很八卦的啊。
“关我屁事儿?”没弄死那女子,他已经算仁义了。
言菀:“......”
男人拢回领口,摸起桌子上水果盘里的蜜桔,剥皮掰来送到女孩儿嘴边:“明日想去那玩?我带你去。”
言菀低头咬住橘瓣,下一秒又松开:“我才漱过口,不吃了。我对此地也不了解,你看哪里人多热闹,便带我去呗。”
女孩儿红唇碰到男人的指尖,温润的触感,令他浑身燥热,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她一张一合的嘴。
吃下她没吃的橘子,伸手握住她的皓腕,一拉。
啊!言菀惊呼一声,被一股大力扯到他腿上。
硬邦邦的,和坐凳子没什么区别。
她下意识起来,男人头一低,呼出的热气喷到她脸上。
随后男人的五官在她眼前放大,不等她再反应,男人便抬起了头。
看她呆呆傻傻的,小鸡啄米一样又碰了碰她唇,砸吧了两下嘴:“一股蜜桔味儿。”
言菀:……不是你自己嘴里的吗?
小脸绯红,跳起来嗔怪:“讨厌!”
男人见她没恼,眼睫打了个弯儿:“明日重阳节,孙大人家在城郊设赏菊宴,宴请当地一些有名望的世家公子小姐过去。我带你到那儿见识见识,结交一些手帕朋友如何?”
孙大人,便是信禄峰的主帅。
言菀这才想起来,明日重阳节了。
她穿越过了来足足半年,时间好快啊。
点点头,表示同意他的安排。
“……”
次日晌午之前,言菀做好了男人的外袍:“你试试,这绀青的颜色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他不爱穿,她便改小自己穿。
高胜颐将衣服一抖:“这颜色,这做工。啧啧,菀菀的眼光当真独到。手艺巧夺天工、精妙绝伦、独具匠心,为夫怎能不喜欢?简直是爱不释手啊。为夫这便去穿上。”
言菀切了一声,每天花式吹捧她,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词汇量。
男人自己找了内衬搭上,整理好袖口和衣摆走到言菀跟前。
玉树般秀拔的身姿,无可挑剔的面容。
他一双桃花眼,即便不说话,也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
但配上暗色衣裳,加之他也有意收敛,竟显得沉稳干练了不少。
她禁不住眼前一亮,忽然有点儿不想让他出门,万一又招花蝴蝶上门,她不是自寻烦恼吗?
可如果要求他留在家里,他一定会去照镜子,然后说她是怕他被人瞧,才不想出门的。
万不能让他自以为是。
收拾妥当,准备叫上两个丫头一块儿。
高胜颐不应允:“有我照顾你,不比丫头们周到?”
走哪儿都有那两个牛皮糖跟着,碍事儿的很。
“你不用陪旁人寒暄?到时候冷落我,我多孤单?”
“又不是行公务,谁找我寒暄我也不理会。”他今天单陪着她。
这句话取悦了言菀,她笑了笑,挥退阿禅和屏儿,与高胜颐上了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