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禀扬王,我军距高要城只剩二十里!”
“传令各部兵马小心警戒,今晚在城下安营扎寨!”
“喏!”
可惜由于郭嘉要处理荆州的事情,这次没有过来,不然的话他一定对这里印象深刻。上次就是许靖在高要城让郭嘉吃了个大亏,要不然或许今天整个交州早都已经属于刘辨的了。
现如今的高要城已经不是军事重地,士燮把五万大军全部都集中在了苍梧郡的郡治广信城,高要城也仅仅留下了两千人马用于警戒。
“或许我军鼓噪而上,便可一击破敌,今天晚上能在高要城里过夜。”贾诩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甘当刘辩的头号走狗。
“虽然我军人多势众,但是要在有准备的情况下,拿下高要成也不是简单的事情啊!”刘辩对于直接攻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臣到觉得文和所言极是,我军远道而来,敌军一定认为我们会在城下休息,而不直接攻城,但如果我们出其不意,说不定会收到奇效。”没想到一旁做事极为稳重的荀彧也赞同了贾诩的观点。
这下刘辩可要认真考虑了,他只是一个穿越人士而不是一个军事天才,他所取得的成功基本上都是处于料敌机先的状态,一旦失去了先知先觉,那他和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
“好,那就依各位所言,传令白毦兵先行出发,今天下午之前一定要攻破高要城!”
“喏!”
曲阿小将曹顺在听到了自己充当先锋的事情后十分高兴,自从平定江夏以来,白毦兵还没有上过战场呢,现在终于有这个机会,于是他招集三军,迅速赶往高要城。
高要城如今的守将早已经不是许靖了,而是一个无名小卒——王广,他自幼丧父丧母,颠沛流离到这里,凭着一身过硬的本事,才成了校尉,妥妥的主角光环。
王广在城墙上巡逻着,他感觉今天应该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毕竟朝廷军还远在番禺城,就算今天赶过来的话也只能在城下安营扎寨,所以明天可得要加强防备,千万不能大意失荆州(我们的主人公王广一脸懵逼不知道什么是大意失荆州)。
“你们今天要好好值守,小心敌军来袭!”王广在城墙上巡视了一会儿,觉得没有问题,便在城中征集木料等守城物资。
“喏!”
守城士卒不以为意,在他们看来敌军还远在番禺城,怎么会赶到这里?王广校尉可真是大惊小怪。众人看到王广走后又继续有说有笑起来,丝毫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话说曹顺率领白毦兵日夜兼程,终于在下午赶到了高要城。经过侦查发现,高要城守备竟然如此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