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籽眨巴眼睛看着司徒,“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司徒开怀大笑的说道,“因为你把家规写在了笔记本上面,有一次我在整理桌子的时候看到了,当时觉得好笑就记下来了。”
林籽和司徒走着走着走到了林籽住的酒店,林籽家里虽然比不上初忆浅和凌奕澜还有孟依然家里那么有钱,但也算是小康家庭,过日子还是闲钱有余的那种,司徒看了看林籽说道,“安城和新加坡都没有穷人。”
林籽反驳道,“司徒,你说错了,哪里都有穷人,只不过是别人太擅长伪装了。”
林籽和司徒到了酒店,司徒去厨房问道,“kandul?namigik?ketmed?jagkanbetaladigf?rattduvilljaglagamattillminf?stm?.”(请问可以将厨房借给我用用吗?我可以付给你们钱,我想为我的未婚妻做饭。)
“okej,menjagbeh?vertusendollar。.”(好的,不过需要一千块钱。)
这里是三星级的酒店,一千块用厨房虽然很贵,但是折合成人名币司徒还是负担得起的。
林籽等了很久,司徒推着餐车走了出来,说道,“uts?deavlin,fr?nf?rstastundjags?gdig,jagvillhamittlivkananv?ndastillsammansmeddig,ochdu?rmediprocessen,ochjagblevmycketgladf?rattdu?rpiggochglad,ochjagvillanv?ndamittliv,att?lskadig,minflickv?n?”(林籽,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希望我的一生能够和你一起度过,和你的相处过程,我感到无比的快乐,因为你的性格活泼,我愿意用我的一辈子去爱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林籽站了起来,热泪盈眶的看着司徒,虽然她知道司徒喜欢自己,但是现在听到司徒亲口说出来心中也是十分的激动,“jagtrorattjagharenlivstidhartv?g?nger,eng?ng?rdust?ttp?flygplatsen,ocheng?ngf?rattkunnag?meddigtillslutet.”(我想我这一辈子当中有两次幸运,一次是在机场遇到了你,还有一次就是能够和你走到底。)
林籽的瑞典语说得非常的流利,司徒说道,“不管未来是否遥远,我都要牵着你的手,走到命运的尽头。”
凌奕澜一个人在丽江游玩了很久,买了很多的汉服,终于,凌奕澜为新书的结尾写上了最后的一段话:“也许你捉住了夏天的那只蝉,但是并不代表你就留住了整个夏天。”
凌奕澜回到了安城参加新书发布会,没有想到有人买下了她四分之一的书,还捐赠给了失恋博物馆,虽然这本小说《风铃》是凌奕澜写的自己的小说,但是却没有想到竟然被人买着捐赠给了失恋博物馆。
“溟四爷,我好喜欢你,你给我签个名吧。”一个粉丝在新书发布会的现场找凌奕澜多要了一个签名,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凌奕澜不厌其烦的全都给签了,到了最后一个,“对不起啊,书已经发完了……”
“我不要书,我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