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来了燕京,念念不忘的姑娘们,也可以约出来玩玩嘛,比如已经被国内舞蹈届彻底认可的杨莉萍,又或者参加完电影节后继续在中戏上学的巩丽。
前者的身段那真是没的说,还没到以后那种骨瘦如柴的地步,各种高难度姿势玩起来,那真是没的说。
或许是因为感激,杨莉萍对他的要求很少有拒绝,而且每次他写信给她,都会有回信。当然了,作为投桃报李,李旭也基本不强迫她,而且总是在事业上帮她的忙。
这是说好的交易嘛。
至于后者么,虽然分开还不到两个月,那充满肉感的身体已经让李旭开始回味了。巩丽又是初尝人事,又是被他这个花丛老手狠狠开发了一遍,自然也是按捺不住,请了假就跑了出来,进房间就开始缠绵。
甚至爽到顶点的时候,各种平时根本不会说,说了就会脸红的脏话,都在李旭的勾引下不绝于口,所谓干柴烈火,不外如是。
既然如此,李旭却在醒来后,莫名其妙的想到什么作茧自缚,真是莫名其妙。
好吧,这其实也是有原因的,首先呢,杨莉萍也好,巩丽也好,不可能天天陪他;其次呢,《红楼梦》剧组已经解散了。
也就是说,即使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邓睫,也都回老家去了。【△網w ww..】
李旭并非每天无女不欢,但能时不时的尝个鲜,同样很不错啊,所以前天他睡了个会跳舞小姑娘。
那个小姑娘姓张,作风挺大胆的——相对于其他人来说——于是从酒吧里带回去了。
嗯,大陆的酒吧已经越来越多,而且也开始平民化,尤其是燕京、魔都、羊城,变化是最明显的。
李旭对这个年代的酒吧很感兴趣,于是抽了个空去逛逛,说实话,稍微有些失望。
大多数并非纯正的酒吧,都还兼顾了一部分迪斯科的功能,更像是……夜店。当然,这也和他去的地方比较平民化有关,使馆区的酒吧就绝对正宗。
而在第三个酒吧的时候,他就被那个张姓姑娘搭讪了……没错,他居然被搭讪了,尽管对方显然是被朋友挤兑过来的,而且颇为生涩,但是,的的确确是主动跟他搭讪。
也是,李旭今生的外貌就算混血得很明显,一副西装革履的派头,也绝对不是这个年代的大陆普通人能有的。
这种情况下,他肯定是却之不恭,几句话就将那小姑娘逗得花枝乱颤,最后更是干脆挽着他的胳膊一边跟朋友炫耀一边离开。
本来她是打算出了酒吧就分手的,但一看到接送的红旗开过去,还有专门的司机,虚荣心暴涨,尤其是几个朋友还追了出来,于是就在她们惊讶而羡慕的目光里上了扯,并稀里糊涂的就被带回了燕京饭店。
到这个地方,她再想走就不可能了,当然,她也不想走,套房的震慑程度不如大飞机,但这个时候已经足够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第二天起来,他还花了钱买了她身上一个看起来很有特色的小装饰,也就几万块人民币而已。
虽说不是处女,但还是很生涩,而且也很配合,让他玩得还算尽兴,所以也就没有吝啬。
那姑娘一开始还挺高兴,觉得自己很幸运,身上的小玩意儿居然很值钱,还被一个有钱人给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