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的如蝼蚁的部落也敢反抗,乌斯曼,你以为这些年你可以待在草原是自己的本事?那是我们不屑对你出手,日子无聊,正好可以拿你解闷,你还真是以为自己有脸了。都给我上,死伤不论。”热布达瓦早就有了吃乌斯曼肉,喝乌斯曼血的心思,加上现在他女儿生死不明,这个蝼蚁的女儿却还好好活着,这口气他如何咽得下去。
乌斯曼和族人气得胸口起伏着,又找不到反驳的话,也怪这些年受欺压惯了。看着向他们冲过来的一群人,手心溢满了汗水,心里是害怕的,自己这几个人,哪是这好几百人的对手,但,即便害怕,他们也没有后退一步。
就在战斗一触即发之时,曾伟慢慢的举起一颗雪白的珠子,放在手上把玩,“听这个叫什么明珠的,是草原上的吉祥物,能够给这片草原带来丰收和喜悦,得到它的就是草原上的守护使者,享有无上的权利和尊荣,但,看现在这样子,似乎是空穴来风啊,那这颗珠子应该没什么用处了,不如……毁了?”
雪白的珠子在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光,吸引了所以人的视线,明珠?仆兰达哇他们得到了明珠?这怎么可能,这么多的部落,为什么会被这个最为弱的部落得到?众人心中都存在同一个疑问,但现在不是关心这个的时候,这个外地人竟然要毁掉明珠,这怎么可以?明珠是草原的希望和明,是神赐给他们的礼物,怎么能毁了?
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人停下了脚步,惊慌的看着曾伟手上的珠子,真怕他一个不心伤了明珠,这是他们的信仰啊,伤不得,更毁不得。
曾伟很满意的看着老实了的一群人,看来这颗珠子的面子还挺大。“你们似乎很看重这颗珠子啊?既然不想它被毁了,那就乖乖的回家,都累了,以后该怎么做自己要拎清,我这人可没什么好耐心。”
隔岸观火的人见明珠寻了好的守护者,自然没兴趣继续待下去,施施然离开了。那些心中有恨的人,即便心里再多不甘,可对草原上上百年的祖训和对神的信仰,让他们不得不愤恨的离开。
草原上的人走的七七八八之后,沃尔曼部落的人才松口气,刚刚那紧张的事态,真的是吓死他们了,还好,他们家大姐拿到了明珠,从今往后,他们沃尔曼部落就可以扬眉吐气了。“大姐,你真的拿到明珠了吗?”
“是啊大姐,以后他们再也不敢欺压我们了对吗?”
面对族民的兴奋和激动,仆兰达哇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这明珠不是靠她的力量拿到的,对那流传至今的祖训她也有了动摇。
“好了好了,达哇他们才刚刚出来,一定很累了,我们先回去,有什么等他们休息好了再慢慢。”乌斯曼见自家女儿神情恹恹的,只当她是累了。他也很高兴女儿不但活着回来,还拿到了明珠,但更多的是心疼,便开口阻止那些激动的族民。
乌斯曼的话让仆兰达哇松口气,现在她也挺乱的。族民也听进了乌斯曼的话,拥护着仆兰达哇先回部落休息,一路上笑声不断,将这些年来积压在心口的怨气全部遣散,他们的笑此时也是这个草原上唯一的笑。
当地的部落离开,前来看热闹的外地游客也离开了,唯独那个圆胖的中年男人没有离开,一直守在深谷出口,可他等的人一直没有出现,他想去问问钟离亦玉,问问靖静,问问曾伟,但他不敢,女儿进去时的神情,他就知道她一定不会仅仅是体验一番草原盛会的。
现在都回来了,唯独他的女儿没有回来,朱仑就算再傻也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他想自欺欺人的再等等,不定女儿就出来了呢?黑了,呼呼的寒风在草原上响起,朱仑瑟缩了一下,心也跟着颤了颤,儿女,是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