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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卖串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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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秉安垂下脑袋,没有看他们夫妻俩。

他突如其来,来到京市。

是因为他要结婚了。

现在的他,其实混的挺好的,每个月的工资都有两百块,是属于特别高薪的人群。

在老家是香饽饽。

村里人说,大把的姑娘都想嫁给他,爸妈也叫他快点结婚。

肖秉安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他爸现在身子骨越来越不好了,临终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期待他能成婚。

肖秉安沉默了几天,答应了。

当天相亲,他就跟姑娘说了,工资能上交,其他事情归她管,但现在的他不爱她,心里头有人,她要是介意,两个人就不处了。

没想到那姑娘答应了。

其实那姑娘也挺惨的。

她对象原本是个知青,后面对方上大学去了,她倒是一拖再拖,年龄变大了,比肖秉安大了两岁。

至于肖秉安心里头有没有人的,她真的不在意,有钱就行了。

像之前那个人,那么心心念念说爱着她,结果呢?

呵,花了她足有三百多块!

男人嘛。有钱有情。

有一样就成。

肖秉安没意见,对方也没有意见,两人一拍即合,就准备结婚了。

在这之前,肖秉安就想看一眼庄亦梅。

看看她过的好不好。

但他打听了一番,知道她出国了。

挺好的,见见外面的世界。

才知道他有多么的不堪。

其实,他妈前阵子见他整个人很低迷,问他:“你还喜欢那姑娘吗?”

“喜欢啊”

“那就去追吧!”

“不了。”

“为什么?”

“凭什么!”

辜负了一次,肖秉安不想在未来的日子里辜负她第二次。

因为他清楚自己性格。

总是容易对某些事情心软,譬如这次结婚,他不想结婚,但他结婚了。

或许他在日久天长的相处里,会喜欢上那位姑娘,觉得跟她过一辈子也挺好。

但,现在的他,不是那么想的。

他想跟庄亦梅在一块,却没有勇气去追求了。

明明当初还是个穷小子,什么都没有,家里更是破破烂烂,整个人脏兮兮的,当时跟她在一块儿,还自信满满。

现在呢,成为人人艳羡的高薪人群,却见他一面的勇气都很难抬起来,那股子怯弱感,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刻到了骨子里。

庄亦梅真的是个很好的姑娘。

她有什么,就喜欢自己有什么,一心一意为他着想。

肖秉安想:此生,能换来一份姑娘那么炙热,单纯的感情,值得了。

希望她越来越好。

有锦绣前程,身边有知冷知热之人。

肖秉安在某一个站点和庄亦明颜在溪分开,至此,再也没有见到过。

庄亦明颜在溪两人后面得知他结婚了,对方是个城里姑娘,读过中专,父母都是双职工,和他还挺般配。

庄亦梅后面也知道了。

笑了笑,祝他幸福。

*

庄亦明颜在溪老家是一个南方边陲小镇,很少人来这边旅游。

甚至他们去那里,都被人看猴一样的看。

招待所的工作人员三番两次的问,“你们真的不是来找亲戚的。”

“不是。”

“那你们找工作也别到这儿来找啊,应该去羊城那边呐,很多年轻人都是在那边找工作的,像我们这个地方,工作岗位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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