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眼一看,这人好生邋遢!
再定睛一瞧,就更加笃定了原先的想法。
这人,便是那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顶着一头半扎半披着的蓬乱卷发,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因为太久没有打理的原因。
任谁瞧见,都会觉得里头藏着以吸食人血为生的革子小虫。下意识的,便要对其退避三尺,恐防沾染。
此人的面容,倒是意外的没有脏乱,亦是青年人的模样,高挺的鼻梁,浓眉大眼,甚至给人一种硬朗的感觉。
再看衣着方面,又是随意得接近邋遢,一件不知多久没有换过的土灰色宽松袍子,衣襟敞开大半,露出了结实的胸膛。
胸膛之上,一头下山虎的刺青极为显眼!单凭这个特征,似乎已经着实了来人荒诞狂徒的身份。
除了一双黑色的旧靴子,这位邋遢青年身上的衣物,主要都是偏土灰色。
闻人玉便不禁怀疑,可能是一开始是素白的料子,是穿久了,才成今日这般模样。
俗话说,先敬罗衣,后敬人。这句古话,即使是到了仙门中,也是流行的。
但因为邋遢青年方才说的那番话,使得闻人玉多了个心眼,虽说心中厌恶,但还是恭敬道:“在下闻仲衡,请问这位兄台贵姓大名?酒微菜薄,方便的话,可否赏脸坐下,共饮一番?”
“有酒有肉,人生乐事也!快哉,快哉!”
邋遢青年当真没有半分推脱伪让,撸起袖子,便直接伸手抓向那“水晶熊掌”。一边大块朵颐,还一边提起酒壶,用美酒将食物送入腹中。
好似饿鬼投胎般的邋遢青年不顾旁人的目光,乐呵笑道:“我叫张潮虎,你们尽管打听打听,在荆州大小水乡,无论男女老幼,谁人不知我“弄潮虎”的名号?但凡小儿夜啼,只要一提这三个字,保准安安分分!”
一旁的李卫真不禁皱起了眉头,心里头寻思着,这话听得怎么那么耳熟?
闻人玉仍是客气地说道:“张兄是荆州人士?听口音,像是了!荆州与此地相隔万水千山,不知张兄到此是为了观光游历,还是谋求机缘?”
张潮虎放下酒壶,摆了摆手道:“趁年轻,多外出见识一下,也是人生乐事!我这人呢!有个毛病,这双腿我管不住,它爱往哪走,我自然就在哪出现。至于机缘嘛!老天爷砸到头上的,我还会留意一下,要是搁路边摆着的,我都懒得瞄上一眼呢!”
不羁、狂放,如今或许还得添上“自大”二字。
在闻人玉看来,这位姓张的狂士说话虚实难分,好似满口胡编乱诌的敷衍。虽不愿得罪此人,但心中已断绝了与其做朋友的念头。
但想起方才对方的言语,闻人玉沉声试探道:“张兄也喜欢赏曲?”
张潮虎身子往后一仰,轻轻靠在椅背上,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气息,答非所问道:“我原先,是躺在屋瓦上夜观星象的,毕竟先来后到,我可无意偷听你们讲话。”
房间内,除了李卫真与秋瓷尚未反应过来外,其余两人都不由神色一惊。
尤其是闻人玉,原来从一开始,自己的头顶上便已经卧着一位梁上君子,而这么长的时间,他都未曾察觉。
在同等境界下,闻人玉的感应力绝对可以称得上优秀。只要他沉下心神,放出神识,便是三丈内的一只蚊子,在一息之间,扇动了几回翅膀,他都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