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周刚说得信誓旦旦,但林寻依旧不以为然,就算周小爱每次见到他都很热情,也不能说明小爱对他有意思啊!他又不是蜡笔小新......
而且,林寻也没考虑过自己的私人感情,他对小爱,更多是哥哥对妹妹那种......好吧,他是渣男,想万花丛中过......
两人走进了书店里,周刚左顾右盼,在寻找他的卖书小妹。
“昨晚我们两个聊了很久的v信,我觉得她很懂我。”周刚认真说道,“寻,我感觉自己要找到真爱了。”
林寻古井无波问道:“聊啥了?”
“她问我干啥的?我说我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个月拿着微薄的薪水。她夸赞我虽然工作忙碌,却依旧孜孜不倦在读书,将来定然会有所作为的。”周刚情绪有些激动继续说道,“她并不知道我有钱,以为我是个普通人,却对我极有耐心,足可见她并不爱钱。”
林寻扫了一眼周刚全身的装束,不加上手表,都超过六位数了。
“你确定?”林寻指了指周刚的手表。
周刚道:“这手表乃是限量款的,市场上找不到的,她一个卖书小妹哪里会知道其价值?”
“那你这鞋子?”
“她也问了,说我一个上班的咋会穿限量版的鞋子?我说这是我半年工资买的?”
林寻撇撇嘴,“一个月一万块,你这上班族可不普通啊......”
周刚不喜林寻这般泼冷水,哼了一声说道:“作为兄弟,这个时候你应该相信我的眼光,而不是怀疑。你如果不相信思思,那就让时间来证明吧!”
林寻没有多说什么,无缘无故去怀疑一个女孩子对其的确是不公平,但周刚的感情史是一片空白的,所以林寻不希望他受感情的伤。
初恋是美好的,但大多初恋是走不到最后的。
林寻还记得上一世,他的初恋在初三,乃是他们班最漂亮的女孩子,两个人在一起两个月就分手了,林寻难过极了,将qq签名改成了——失去了你,我的世界已经崩碎,我的心已被层层撕碎......
殊不知,他才是第一代“撕少”。
看林寻沉默了,周刚也知道林寻对思思这般戒备是担心自己,于是拍了拍林寻的肩膀说道:“放心吧,我有分寸!”
这个时候,一个圆脸的小姑娘走向他们,对周刚甜甜道,“周先生又来买书啊?”
这周刚扶了扶刚戴上的黑框眼镜,佯装镇定地点了一下头,然后问道:“最近又进了什么书?”
那位叫范思思的女孩将周刚带到新书角里,详细地介绍......
林寻暗自骂了一声“禽兽”,看着二人相谈甚欢,但也没跟上去,他现在总算是知道了,这家伙家里那么多未开封的书是哪来的了?
这个世界和林寻上一世所处的那个世界有很多相似点,比如世界名着。
在地球,世界名着已经不畅销了,很少人会沉下心去读一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亦或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那些冗长的文字,能逼退一大票人。
对于现代都市下的读者来说,阅读只讲究愉悦性,名着读起来太过枯燥,反倒会使人心烦意乱,丢了阅读的乐趣。
但这周刚,为了彰显自己的品味,竟然只买名着或者专业着述。
为了泡妞,这般违背自己的良心,非人哉!
由于周刚正在那边跟小姑娘吹牛,林寻也不好意思过去,因为这个时候他出现的话,周刚吹起牛来就没那般自然了。
他随意逛了逛,想看看这世界的读者好什么口味的书?
逛了几圈,林寻不禁大失所望,书架上罗列的,大都是一些呆板的书,看来这世界的监管还真是严啊,想要出版,只能是规规矩矩的书。
至于什么是规规矩矩?懂得人自然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