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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母亲送回她住的房间,又吩咐秦临陪她喝粥吃早饭,秦时这才出了门,往院子里的鸡棚走去。
“有鸡吃!”眼看青年一把抓住了先前从山下带回来的那只大肥母鸡,不远处坐在檐下晒太阳的白羽顿时兴奋地直起了身子。
“那一看就是给季姑娘补身子用的,才没有你的份儿呢。”一旁的余嫣然蔫哒哒地说道。
她显然是被秦母方才那一声声“儿媳妇”给打击到了,眼下还没缓过神来。白羽看着那正在秦时手中惊恐挣扎的大肥母鸡咽了咽口水,扭头对余嫣然挤眼道:“想哭就哭吧,哥哥一定不笑你。”
余嫣然有气无力地瞪了他一眼:“姑奶奶现在懒得理你,别自个儿找打啊。”
“怎么不识好人心呢?我这不是怕你憋坏么!”白羽赶忙往旁边缩了缩,可见余嫣然只是耷拉着脑袋不吭声,便又小心翼翼地往这边凑了凑,“好了好了,又不是完全没有机会了,做什么哭丧着脸?阿时喜欢季姑娘没错,可人家季姑娘又不喜欢他,你……”
余嫣然突然抬头,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白羽吓了一跳:“干,干嘛?”
“死胖子你说得对,我知道该怎么办了!”摸着袖子的信,余嫣然突然起身,拔腿就跑,不顾身后白羽疑惑的喊声,也不顾山道曲折蜿蜒,一口气飞奔下山,直至村尾一座简朴的竹屋前方才喘着气儿停了下来。
“胡二哥!胡二哥你在家吗?”
“来了!”开门的是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中等,长相普通,声音十分洪亮的年轻男子,他应该是正在屋里喝酒,一开门便有浓烈的酒气直扑而来。
余嫣然下意识倒退了一步:“胡二哥喝酒呢?”
胡二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头:“这不是天冷么,喝点小酒暖暖身子……嘿嘿,嫣然小姐找我有事?”
“嗯嗯,是这样的,阿时哥哥昨儿不是救了个落难的姑娘回家么,今日那姑娘醒了,想送封信回家与家人报个平安,所以你要是有空,能不能跑一趟安州,帮季姑娘把这封信送到安王府去?”秦时家中没有信封,余嫣然便将那信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递给胡二
。
“安王府?!”胡二早前替人押镖,时常在南境与淮东之间来回,对南境很是熟悉,自然知道安王府是什么地方,当即便吓了一跳,“那姑娘竟是安王府的人?”
余嫣然摇头:“只是有亲戚在那里办差,好像是个当门房的婆子,姓叶,你把这信给她就行了。”
胡二这才松了口气,伸手接过那了荷包:“那行,你回去告诉秦爷,我明天就出发。”
“明天……”余嫣然嘿嘿一笑,凑过去小声地说道,“胡二哥能不能早点出发,尽量快地把这信送到呀?”
胡二一愣:“很着急?”
“那个,是这样的……”虽说胡二是个孤家寡人,上没有老下没有小,可这大过年的让人家赶这么远的路,余嫣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遂也没瞒着,十分率直地将此中缘由说了出来,“你也知道我喜欢阿时哥哥,可阿时哥哥眼瞧着好像对季姑娘上了心,所以我想着要是这信能早点送到,季姑娘的家人就能早点来接她了……”
“原来如此!”胡二哈哈大笑,将那荷包往胸前衣襟里一塞,挥手道,“今天晚上我还有点事儿要办,最快也得明早凌晨才能出发,不过为了嫣然小姐的终生幸福,我一定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信送到!”
余嫣然高兴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那多谢胡二哥了!等你回来了我请你喝酒吃肉!”
“好说!对了,这季姑娘全名叫什么?”
“季娢。”
“行,那我知道了。”胡二挥手送别余嫣然,回屋继续喝了几口酒,而后便与人出门办事去了。
待办完事回来,天已经黑了。
“这天儿太他娘的冻人了,哥俩个,进屋喝点小酒暖暖身子?”
“那必须好!快快,老子耳朵都要掉了!”
化雪天实在太冷,又有同伴陪酒聊天,胡二没忍住多贪了几杯,哪知这一贪就误事了——
“格老子的这不是土哥整天挂在腰间显摆自己有媳妇疼的那个荷包吗?怎么会在这我这儿?!”两日后,人已经在半路上的胡二看着手中的荷包,懵了。
吹了好半晌的冷风,他才隐约想起来——那晚他与两个兄弟喝酒划拳,扯扯闹闹的时候,怀里的荷包不慎掉了。烛火昏暗,他弯腰去捡的时候没认真看,摸到一个就赶紧拿起来揣怀里了,第二日因起得早走得匆忙也没仔细检查……
娘的,所以他这是拿错荷包了?!
这可怎么办?折回去拿?可都走出这么远了!再说天儿这么冷,嫣然小姐那里又赶时间……胡二想了半天,一咬牙,决定继续走!
横竖只是封平安信,口头转述也一样……他低头喝了喝冻僵的双手,吸着通红的鼻子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