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大憨,先给你桃酥吃。去城里嘛,快了,过两天就去。到时候肯定少不了你的好吃的。”
“嘿嘿,那就行,俺就知道叶哥你肯定不会忘了俺的。说真的,咱卫东街上,就你家的点心最好吃了。”
“那是,我这屋里的东西,别说镇上了,去县城都买不到。行了,不说这个了,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玩了?这几天你叔家天天忙的不行,还有让你出来的空?”
快到暑假了,村里也到了农忙时刻。
就连镇长家也不例外,毕竟老家还不少地呢,都需要人手。
王大憨虽然智力不够,但体力充足的很。
加上没那么多心眼,不会偷懒耍滑,给吃饱饭,干起活来那绝对的死卖力气。
这时候,镇长家不太会让王大憨随便溜达出来玩。
别说王大憨了,就连张全、王磊这帮小伙伴们,也都没闲工夫随便串门,白天都得帮忙干些力所能及的农活。
要不怎么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呢,四五岁的孩子,在这个联合收割机都是稀罕物的年代,假期拿着镰刀割麦子、稻谷,帮大人搓玉米粒、高粱粒,或者帮忙剥花生、大豆等等,总之,有的是活等着干。
“今天俺叔家来亲戚了,所以今天不干活了。俺叔说了,等会让你上家吃饭去,今天中午饭有肉菜。”
“哦,是吗,看来你家来的这亲戚不简单啊,能让你婶子这么招待,干啥的?”
“嘿嘿,那是,那人来的时候,拎了好多东西,什么鸡、鱼、牛羊肉,各种水果,还有两瓶洋酒呢,你肯定都没见过。他是干啥的,俺就不知道了,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
“是吗,那估计是做生意的。”
叶枫眼珠转了转,感觉这可能是个机会。
这年头做买卖发家的,最喜欢收藏的就是黄金类的古董物,要真是大老板,自己这金碗的买家就有着落了。
不是大老板,卖两个金币,或者金条啥的,也够自己用一阵子了,至少眼前不用发愁了。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叶枫也从王大憨的口中更多的了解了下那个亲戚。
三十多岁的年纪,有些让叶枫心里没谱。
但从其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发了财了。至少是遇到个好老板,混的不错。
这年头,一身西装,穿着锃亮的皮鞋,手上还带着块‘金表’。
之所以金表打了引号,那是因为当叶枫一听王大憨说完,就觉得不太靠谱。
劳力士的金表,哪有几千块钱的,几千米金还差不多。
但不管如何,对方既然锦衣归来,那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发财了,混得不错回来显摆显摆。
另一种呢,就是个骗子,鼓捣一身人模狗样的,跑到乡下来骗人。
叶枫的心里,更偏向前者,因为据说这人来的时候,是开着汽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