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险恶,你死我活。
很多时候不想杀人,但事赶事赶上了,就不得不杀。
简锋有句话没有说错,这个世上贪钱的人绝大多数都很怕死。
他们可以为了钱去掳走别人的命,但绝对不会为了钱舍弃自己的命。
那炫目如闪电的一刀,太快了,太可怕了!
吓破了他们的胆子,遁走的速度突破了极限。生怕晚走一步,下场就会变成那些被隔肌裂体的碎尸。
但也有人没走。
三个人,其中就有先前引起简锋主意的那个斗笠青衣人。
另外两位是看上去老实巴交,貌不出众的孪生兄弟。同样的灰色短打,像是普通的百姓。
但就是这样的人,才是最出色的杀手。
越是普通,越是不引人主意,就越是厉害。
泯于众人,抓住刹那间的时机,一击遁走。
成功率绝高。
林子里簌簌响动,再也没有其他人的气息。
紫烟萝几个纵跃,来到尉迟青莲身旁。人都被吓跑了,没有伤者,遍地碎尸,没人可以让她补刀,痛打落水狗,也就没必要再在林子里隐藏了。
空气中的血腥味道,让小丫头作呕,人比花娇,明眸皓齿的俏脸泛着苍白。
留下的三个人目光都落在简锋的身上,尤其是那把锃亮不沾血的狭刀。
仿佛这个世上只有眼前的一人一刀。
斗笠青衣人声音沙哑,听上去好像咽喉受过伤,说话的嗓音像是两块石头磨出来的动静,很难听。
“听说过你,‘狭刀’简锋,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你的确很强!”
“听说过简某,还敢滞留在此,阁下的胆子不小!”简锋的声音很冷,亦如他锋利的刀锋。
“勇气来源于斗志,武功,信念,与胆色无关。你用刀,是用刀的顶级好手,恰巧我也用刀,也不算太弱。如果我现在调头就走,岂不是代表我的刀不如你?”
“阁下,你想证明什么?这个世上,有时候想要证明一件事情,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刀下证道,虽死无憾。”
简锋叹息,果然是“墨刀”徐九那样的人,嗜武成痴。这样的人通常都很可怕,也有人称他们为“武疯子”。
为了证明自己和手里的刀,他们可以抛弃一切,哪怕是生命。
简锋缓缓提刀,刀尖指向对方,杀气奔涌,这种时候已经不需要任何言语了。
斗笠青衣人手按在腰间的三寸左右宽的黑色皮护带上,往外一抽,黑暗中闪过颤巍巍的寒光。
简锋目光微凝,难怪先前没看到此人手里有刀,原来他用的是缅刀,一种缅铁打制的软刀。平时可以像腰带一样缠在腰间,需要的时候才会抽出来。现今的江湖上使用缅铁软刀的人不多,但每一位都是高手。
嗡!一声震颤,晶亮的缅刀绷直刀身,长近二尺四寸,宽近四指,锋利的刃口薄如纸片,刀身平直,没有刀尖,刀头是斜切的断面。
持刀在手,斗笠青衣人的气质顿时变得锋锐异常,好似整个人都变成了一把刀。冷酷,肃杀。
此人不错,单凭这种气势,简锋对他的评价就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