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素惊讶,这都什么年代了?聂先生竟然在用笔、手写东西?
看到她质疑的目光,田丽点点头,“确实是手写。”
聂先生的确是在写东西,用封筱筱送他的钢笔,手写。聂铮接受的是西式教育,可是,因为聂叶两家传统的缘故,他从祖辈那里接受了不少文化传承。
最直接的体现,便是聂铮写的一手好字。
而此刻,聂先生正用他这一手好字,在写信——给封筱筱写信。
筱筱,吾爱。
请原谅我,用这样一种方式,和你沟通。因为无法和你面对面,只能出此下策。
我必须承认,当年,确实是我指使表弟君辞,用卑劣的手段,将你占为己有。
或许,在这件事变成事实前,我还曾犹豫过。
但是,那一晚,你躺在我怀里,缠着我不放的时候,我便再也不后悔,且是永生不悔。
我不能想象,除我之外,再有人见识你那般模样。
对,我是恶魔。我承认。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我也从来不喜欢我自己。所以,筱筱,我喜欢你。你是和我截然不同的人,是我永远也成为不了的人,是我的桃花源和净土。
时至今日,我还是要说一句,筱筱,吾慕你已久。
有多久?
从我十七岁、你十二岁始,至今,已逾13年。在我卑鄙的将你占有之前,我像个偷窥狂一样,默默看着你,长达八年。
你或许早已不记得,我曾被人质疑盗窃,是仅12岁的你站出来为我说话。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这样维护我。筱筱,你是第一个。
从那一刻起,你于我而言,注定是不同的。自那之后,我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在了你身上。
你或许还记得,十五岁那年,你在宴会中落入泳池,将你救起来的那个人?请原谅我,一直羞于启齿。那个人,并非祁俊彦。那个人,是我。
在我转身去取毛巾的短暂瞬间,祁俊彦取代了我的位置,我就此错过你。
而后,我去往欧洲留学,但我一直注意着你的消息。知道你有了男朋友,便是祁俊彦。于是,除了默默看着你,我再无计可施。但对你的喜欢,不减反增。日积月累,直到膨胀,膨胀成一种无可遏制的欲望。
在我决定去往景城聂家之前,我必须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把你变成我的妻子。我很清楚,我一走将是多年,再回来,你将结婚生子,我们再无可能有交集。你更是连我的名字,都会再也想不起来。
每每思至此,我都痛不欲生。
于是,我成功将你变成了我的妻子……
我确是攻于心计,从不做无用之事,也不愿浪费情感。但在你身上,我投入的每一分,无论是否有回报,于我而言,都算不上浪费。
因为,爱着你时,我很快乐。
吾辈先祖造词充满智慧,现下,「东窗事发」一词用在我身上最为妥帖。
我无可辩解,只等你的宣判。
如今已经过去几天,不知道你的情绪是否稳定一些?又是否有了决定。我将于今晚暂回景城一趟,你在看到这封信后,若愿给我个机会,请让我见你一面。
若是不愿……筱筱,我也接受。
若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你说话的机会,那么,我想借着这种方式,跟你郑重道歉。
对不起,我擅自爱你,13年。
最后,聂铮提笔落款,遒劲有力的一个字:铮。聂铮郑重的将钢笔收好,放进西服口袋里,再将信折好,放进信封里。这才起身,走向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