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几日,温李氏总算是收下了沈若娥给自己的金豆子,然后又一次的颠覆了沈若娥对温李氏的印象,沈若娥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四肢纤细的女人,竟然能拉动风箱,将那些金豆子融了,融了不说,竟然还能做出一个漂亮的金簪子。
“温娘子,你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了。”沈若娥看着温李氏手里简单的梅花金簪,眼里的崇拜之情毫不吝啬的表露了出来。
温李氏笑着将金簪递给沈若娥,看着院子另一端已经冷了下来的风箱那边,脸上带着一丝丝思念,“永瑜的爹,以前便是京城里最有名的打造首饰的名师,那会儿,为了得了一件他亲手打造的钗环首饰,各个府里的千金小姐都是抢破了头都要得一件。”
沈若娥瞧着手里的梅花金簪,上面的梅花栩栩如生,“那温娘子你也是这些千金小姐之中的一个吗?”
温李氏笑着点头,然后带着沈若娥出了门,这几天,温李氏相看了许久,总算是相看上了一户人家的孩子,是项城城外一里地外的文家村一户人家的孩子。
这户人家家里人口太多,田地却极少,老两口总共就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嫁了同村的人,儿子也都娶了媳妇儿,温李氏看上的那个孩子,便是这户人家大儿子生的老三,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两亩薄田根本养活不了这么一大家人,便想着将这老三卖去大户人家做个书童小厮什么的,好补贴一点家用。
这老三也是个懂事的,知道家里难,便自请卖去大户人家,刚刚在人伢子那里交了身契,就赶上温李氏和沈若娥一同出门去为温永瑜物色书童,那孩子生得瘦小,但眼神却清明得紧,温李氏当时便相中了。
但温李氏没有当时便将那孩子带回来,而是允许他回家好好的同家人道别,今日才去文家村接了去。
温李氏同沈若娥租了一辆马车,便朝着文家村去了。
而那金簪子,便去了项城里面最大的首饰铺子,换了银钱后去人伢子那里将文生的身契拿了后,才去了文家村。
文家一家子都是朴实的庄户人家,见到温李氏和沈若娥的时候,都十分的拘束,而那文生,只是泪眼朦胧的看着自己的家人,咬着唇愣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
如今的这世道,若不是真的家里穷得过不下去了,没有人是愿意卖儿卖女的,文生的娘一直掩面哭,但一想到还有两个小的,便狠下心来送了文生出家门。
“大妹子,你放心吧,文生是去给我家儿子做书童的,定然是不会亏待了他的。”温李氏也是为人母的人,自然能看出来那妇人脸上的不舍已经没有擦掉的泪痕。
“温娘子是项城里的好人,我自然是放心的。”那妇人说的这话也是不假的,温李氏在项城之中也确确实实是个难得的好人。
因为温娘子时常接济城里的穷苦人家,即使自己也并不富裕,还时常将自己采来晾晒干了的草药给附近一些乡民送去,所以才有了个好名声。
“逢年过节我会让文生回来陪你们的。”温李氏用自己的绢子将文生眼角还挂着的眼泪拭去,笑着摸了摸文生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