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太子被年轻人带走了,不是兰牧野放的,而是年轻人就这么带着龙太子走了,没人能够阻拦他。
看着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人,兰牧野满脸沉重,他发现这个年轻人只伤不杀……
“为什么不杀?为什么不杀?”
兰牧野发出无奈的声音,他是多想这个年轻人大开杀戒,可惜对方根本不杀。
“兰爷?”魅影疑惑的看着他。
“回鸽子岛。”兰牧野沉声说道。
“好!”
在损失所有的S级杀手之后,一行人火速返回鸽子岛,而此时的雷书侠已经得到了消息,正焦灼的等着他们。
强?一个人究竟能有多强?
“啪!啪!啪!……”
他握着手枪在不到十米的距离上指着安德列尔,不断扣动扳机。
他在试验,虽然试验结果早就清楚,那就是在不足十米的距离上,正常人无法做出最精准的判断。
“老大,根本避不开,子弹的初速一般是300米每秒,你用的勃朗宁手枪初速为350米每秒,不到十米的距离下速度几乎没有多少改变。”
“兰爷用的就是勃朗宁,350米的初速下,根本无法规避。”
一秒三百五十米,的确无法规避,但在这当中还得加上预判。
也就是精准判断对方扣动扳机的时间,从而在瞬息间做出躲避。
这个躲避不是在子弹出膛的时候躲避,而是在子弹出膛前做出规避。
“我试试。”
雷书侠走过去,把枪递给安德列尔,他要亲自尝试。
“老大,你接下来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万一受伤该怎么办?”安德列尔劝说。
“卸掉子弹,用你最快的速度扣动扳机,我要做的只是预判。记住,弹道朝着我的脑袋来。”
“这可以。”
安德列尔点头,卸掉枪里的子弹,两个人对换位置。
突然,他在雷书侠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扣动扳机。
“咔擦!”
击针撞空声响起,雷书侠的身体朝一边做出战术规避,但很快就露出无奈。
他的动作是快,但距离太近,如果里面有弹头的话,绝对无法完全规避。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身体的其它部位代替面部。
其实最后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变成怪物!
“行了,你忙去吧,我自己再琢磨琢磨。”
“是!”
雷书侠一个人朝海滩处走去,嘴里叼着一根香烟,琢磨这个龙族的事。
很显然,人家不是超级战士,既然不是超级战士,拥有如此恐怖的能力实在惊骇世俗。
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是没搞懂对手,只是把其当成同一层面的来对待。
好在兰牧野回来了,他对龙族知道的更清楚,因为本身就是走出来的龙族,只是他们选择了回国。
“老兰!”
看到回来的船,雷书侠一眼就捕捉到兰牧野。
不过这个家伙并没有搭理他,而是用最快的速度换上笔挺的西装,穿上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