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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河套之战(二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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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有必要说一说。

任何一个普通家庭,理论上的最好状态是有夫有妻有儿有女。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婚姻中,男人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女人作为家中的贤内助。

儿子作为养老的主力,女儿作为贴心小棉袄,四者分工明确,家庭也比较稳定。

如果家中突然失去了顶梁柱,怎么办?

如果家中有好多财产,儿子也以长大成人,算不得什么大问题。

反正人早晚都要死,夫妻之间,绝大多数情况下会有一个先死的。

但如果家中没有多少财产,妻子年轻,儿子年幼,怎么办?或许再嫁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妻子再嫁到别的家族,年幼的儿子怎么办,要不要跟着母亲一起去?

如果跟着母亲一起去,长大后就是别人家的劳动力了啊!

如果不跟着母亲一起去,由谁来照顾他呢?

还有一个问题是,家中的财产怎么办?妻子全部带走吗?

而如果妻子再嫁给家族中的其他男性成员,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年幼的儿子能够得到伯父或叔父的庇佑,家中的财产也不至于外流。

这是稍微富裕些的家庭要做出的选择。

如果是贫穷人家,就是更简单的问题了。

哥哥死了,弟弟还没娶上媳妇,为什么任由嫂嫂改嫁到别人家去?

改嫁给弟弟,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一方面知根知底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另一方面又能让嫂嫂、侄儿得到好的照顾,能让弟弟成个家,两全其美,古人认为这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三体》里的名言: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物质基础,它就能演变出什么样的文化与习俗。

游牧部落社会父死娶母(娶后母而非生母),兄死娶嫂只是他们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保证家族财富不闲置,不外流的措施而已。

因此他们的这一习俗虽不被文明社会接受,但是存在就是合理。

游牧部落的生存环境要比中原人要恶劣得多,人口基数远没有中原大,生育存活率也没有中原人大。

因此他们不会让妇女活生生守寡而不生育子女。

为了壮大族群,增加人口数量。

他们会充分利用每一个妇女,因此父亲死后留下的小妾侍女,作为儿子都可以继承,只要不娶生母即可。

同样的兄弟死后,他的妻妾都可以被家族内的男性继承。

着名的王昭君就先后嫁了匈奴三代单于,对于这样的习俗,当时汉朝也只能要求王昭君按匈奴人的习俗办。

中原由于地广人多,一个人种田可以养活好几个人,气侯温润适宜,因此人口数量多,文明发展程度快。

在强大的物质基础上,中原发展了人伦道德体系,礼仪大于生存(通常生存也不是难事)。

唐及唐以前,妇女丈夫死后可以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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