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西两个兄弟会,在形式上有颇多类似之处,甚至有人试图将二者联系起来。
其实二者之间并无关系,彼此之间的相似点,只是一种基于传播力考量的自然选择罢了。
就像中、西方政治史,都经历过裂土分疆的“封建”模式,但并不存在谁模仿谁一样。
与洪门的组织原则类似的是,G济会也试图用兄弟关系,抹去被吸纳者的背景差异,以获得尽量多的受众。
不同的是,二者诞生的环境不同,导致在意识形态的选取上有所差异。
如果说“洪门”组织在吸收成员时的门槛是“华夏”身份及认同的话,那么G济会成员的底线则是对“神”的敬畏感。
即信仰任何宗教的人,都可以加入G济会,但前提是你必须是一个有神论者。
事实上,从宗教信仰角度来说的话,洪门所主张的“华夏”认同,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基于血源传承而形成的“祖先崇拜”。
清朝统治者并不愿意在血缘上附会华夏身份。
说到这里,会不会再一次感受到地缘的力量,回想起中、西方地缘模型上的“海中地”、“地中海”差异来?
对于地缘结构复杂的“西方”来说,“神”在意识形态统一方面的作用,要远大于古老的中央之国。
G济会在后世西方是否真的那么有能量,又是否真的操控世界,并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不过可供大家参考的是,如果我们以后想要有效的控制世界。
那么,这两个世界上最大的组织有什么好的东西值得我们借鉴的呢?大家可以好好的思考一下。
好了,言归正传,回到西加里曼丹的华人问题上来。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于成千上万涌向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来说,并非天然就会结合为一个整体。
换句话说,并无可能因为一句大家都是中国人,或者洪门兄弟,就会解决彼此之间的利益之争。
由于闽粤地区族群结构的复杂性,海外华人在抱团取暖时,最初都会倾向将个人的地缘属性作为重要标准。
比如说兰芳公司,核心成员就是来自G东梅州的客家人。
同时,前往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亦以客家人为主。
从商业角度来说,随着竞争的加剧,兼并、重组,直至形成垄断共赢的局面是一种趋势。
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至荷兰(尼德兰)共和国的建立,本质都是基于这一商业规律。
这一规律同样也适用于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团。
经过一段时间的博弈之后,主要聚集于三发河——卡普阿里河下游之间的数十个华人公司,在18世纪70年代大体重组为了两部分:
一是南部的“兰芳公司”;二是北部的“和顺总公司”。
前者的核心采矿区被称之为“东万律”;后者的核心采矿区则被叫作“蒙特拉度”或者“打劳鹿”。
与西加里曼丹为所谓“兰芳共和国”一统天下有出入的是,兰芳、和顺两大华人集团。
两个集团一直共存到了1850年,直至后者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征服。
兰芳公司之所以成为西加里曼丹华人社会的代名词,更多是因为荷兰人在征服和顺等华人公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