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认定投资东方航线会更有价值以外,哥伦布的身份及在殖民权上过高的要求,也是葡萄牙对其态度冷淡的原因之一。
巴西的发现,同样始于一次纯粹的官方行动。
在决定殖民巴西之后,王室将巴西东南沿海地带,划分为了十几个领地,分封给葡萄牙原有的统治阶层,尤其是贵族集团。
这种颇为“封建”的做法,一方面保障了巴西的经营者们,从一开始就属于葡萄牙原有的,统治阶层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也激发了葡萄牙本土力量,开发巴西的热情。
其实葡萄牙的这种做法并非创新,可以说无论西方文明还是东方文明,在国家形成过程中,几乎都采取过这种,列土封疆的模式。
每一种模式都存在优点和不足,只能说对于自身人力不足,但又希望海外殖民地,能与本土融为一体的葡萄牙来说,
这种封建意味浓厚的殖民方式,比之西班牙那种更显粗放的做法,要更符合葡萄牙地缘Z治需要。然而以血源关系或者说原有统治集团为基础,所实施的“分封制”,固然在初期扩张时,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分封制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在“分”。
如果没有其它的,外部因素所产生的凝聚力,沿巴西漫长海岸线分布的封建领地,仍然具备各自为政的基础。
用一句话形容葡萄牙在巴西的统治,那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领主们对王室所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二:一是效忠于王室;二是上交20%的收入作为税赋。
与荷兰人用有限公司形式,经营殖民地的方式相比,这种古老的“封建”方式,看起来要落后的多。
只是,任何方式都是有利有弊的。
王室和封建思维,作用主要体现在,国家和意识X态的统一上,有限公司的形式,则更能激发资本的活力。
站在大历史的层面看待这个问题,就会理解,为什么有女王和东印度公司的“大英帝国”,能够成为最成功的殖民帝国。
荷兰人的方式,让一个没有历史的商业小国,快速成长为17世纪的全球霸主,但却没有给后来的世界,留下太多地缘遗产。
而葡萄牙人虽然在先发优势丧尽之后,一直处于节节后退的境地,但却顽强的守住了巴西。
然而,以后人在大历史范畴中,总结出的“上帝视角”,去求全责备当时之人,总归是不公平的。
以当时之人的想法来说,只是为了寻找一片,最有利可图的土地。
在整个16世纪,葡萄牙人的殖民开拓,都是紧贴着“巴西海岸山脉”,所对应的岸线在进行着。
葡萄牙人最初能够考察“巴西”,也只是这条岸线。
在将之划分为十几个省份,并开始经营后,岸线内部地缘差异开始显现。
这条初代殖民地内部,在地理上,最起码可以分为两大部分。
除了被称为“马尔山脉”的南段以外,里约热内卢州以北的北段部分,又可单独,被称之为“埃斯皮尼亚苏山脉”。
从地理特点来说,南、北段还是有一定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