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钦陷入了深深的回忆里。
简慕白很了解她,他就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清楚地知道她在想什么。
早上,他会贴心地替她准备好将上学穿的衣服,会给她挤好牙膏,她喜欢吃鱼但不喜欢挑刺,他会将鱼刺都挑干净放到她碗里。
他出现后,她从来不关心天气状况,因为如果是刮风下雨,他会提早准备好雨伞和雨鞋。
如果是紫外线强的大太阳,他会准备好防晒霜和防晒衣。
但简慕白也不是无脑宠她。
她不喜欢理科,不喜欢写作业的时候,会求他帮她写,这个时候他会义正言辞地告诉她,自己的作业自己写。
但他会提前将所有的题目都看一遍,然后一一讲给她听,他讲的方法都很通俗易懂,比老师讲得都好,所以,她的成绩从来没掉出过年级第三。
从十二岁开始,两人就一直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比她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都长。
她一直以为,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分开。
可简慕白还是选择了辞职,辞职就算了,只要他们在京华市,还是有见面的机会。
偏偏他还跟爸爸出事的事有关。
沈可钦越哭越难受,她这几天流的眼泪,比她前半辈子流的眼泪都多。
简慕白拿着纸巾轻轻地替沈可钦擦掉了眼泪,“喝了红糖水,肚子就会舒服一点。”
沈可钦猛地抓住了简慕白的手,她哭着哀求,“简慕白,你放了我好不好?你现在放了我,我跟我哥求求情,说不定他会放你和林竹音一马。”
简慕白看着沈可钦泪眼汪汪的样子,胸口传来了一阵窒息的痛,他明明只想让她快乐,可是她在他身边的这几天,一次都没笑过。
“先把红糖水喝了。”
又是这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沈可钦愤怒不已,伸手打掉了他手里的碗,“你把我软禁起来,又假惺惺地对我好,滚!我不想看到你!我也不喝你拿来的东西!”
沈可钦躺在床上,将被子闷在头上,委屈地躲在被子里哭了起来。
简慕白看着一耸一耸的被子,脸色相当难看。
他将地上的碎片捡起来,准备拿去丢掉的时候,看到了林竹音留给他的纸条。
“慕白,对不起,我不想一直躲下去,更不想离开京华市。
这里是我的家,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背井离乡,我要亲眼看着沈正诚伏法。
还有,我和沈留白夫妻一场,无论爱没爱过,总要有个交代。
至于钦钦,我知道你舍不得她,但她是属于阳光的玫瑰花,你要是让她见不到太阳,她一定会枯萎,你想让她一直耀眼地绽放,就放了她吧。”
简慕白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在林竹音说出不想一辈子东躲西藏的时候,他就料到她一定会去找沈留白。
呵……说起来,林竹音比他勇敢多了。
他就是个懦夫,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将她留在身边。
将纸条收起来后,简慕白又回到了小房间。
沈可钦依旧把自己闷在被子里,他走过去轻轻地拉开被子,她就用手挡住了脸。
简慕白没有说话,上床将她搂进了怀里。
沈可钦挣扎了两下,简慕白不但没有放手,抱得更紧了。
沈可钦肚子疼,她知道她现在不管是打简慕白还是骂他,这人都没有什么反应。
她自己也折腾累了,干脆就不折腾了。
爱抱就抱,反正也少不了一块肉。
但是……
那该死的家伙,竟敢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