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扶着桌子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眼底颜色渐深。
这家书店的真正主人,是她,两年前她用卖药酒的积蓄偷偷买下了这家铺子,季雷是她机缘巧合救了一命的病人,自此之后,他就成了书店的“掌柜”,为她经营生意。
她在周家酒肆的一举一动说不定都在监控之中,但没人知晓这个书铺是她的,她暗中前来买书,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
“赵哥。”循着脚步声,她抬眼,望向那个三十来岁,邋里邋遢的大胡子男人。
赵航不修边幅,脸上饱含风霜,方脸厚唇,但一双眼却极为有神。
他们在一年前认识,赵航嗜酒如命,听说周家酒肆的药酒名气,兴冲冲地过来买酒。可惜那阵子药酒卖断货,陆青晚没有空暇时间做酒,赵航脾气上来,险些砸了酒肆。
如今再看,陆青晚依旧觉得神奇,这样的人不是地痞流氓,竟然是……猎犬。
有那么一批人,被称为“猎犬”,擅长循着蛛丝马迹,行走于天下,擅长找到失踪的人。而赵航,竟然是金牌猎犬,业界翘楚。
她特意给赵航做了一缸的药酒,他喝的开心了,才点头帮她找人。
找的是……大哥。
多荒谬啊,她一直都觉得陆青峰没死,即便,她八岁那年就见到了大哥血肉模糊的尸体。
赵航话不多说,摊开一张画卷。“我在北漠呆了半年,见到一个人,跟你描述的很相似。”
陆青晚的指腹划过画中人的眉宇,突然收回了手,双眼泛红,强忍住内心的颤动,哑着嗓子问道。“你说这人在北漠?”
“千真万确。”赵航头一点:“我花了点心思接近他,说有人托我找他,他话很少,但给了我一件东西。”
见到赵航从怀里掏出来的东西,她差点尖叫出声!那个红中泛白的平安符,破的不像样,可她还是一眼认出来那是他上战场前,她特意去山上庙里给他求的!
端详着身畔女子的深沉表情,赵航心照不宣,沉声道。“他是北漠的将军,名字叫秦峰,既然是亲戚,你大可前去投靠。”
秦峰?
是了,陆青晚了然地笑,心情莫名复杂,陆青峰……去了姓氏陆字,不就是化名秦峰了吗?
她欣喜若狂,满心激荡,掏出一张百两银票,放在桌上。“赵哥,一路辛苦了。”
“我的酒呢?”赵航心心念念就是陆青晚允诺的药酒。“这次回来,怎么看周家酒肆都关门大吉了?”
“我做了三大坛酒,足够你喝两年的了。”她俨然浅笑,话锋一转。“不过,我还要一样东西。”
“什么?”
她心思飞转,眼眸波光流转,粉唇微启。“北漠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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