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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后院只能有我一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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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的女子缓缓转过身来,她没穿要外出的明艳衣裙,身穿月牙白的上衣,粉色长裙,青丝以金边福纹的锦带随意绑在脑后,看似随性,却又有着独特的雅致。

“上回的事情,是我太贸然了,我不知道明云已经……”她蹙着眉头,眼底透着真挚,“节哀。”

明遥态度软化,嗓音还藏着一丝紧绷。“郡主特意来道歉的?”

“原本就是我做错了,道歉也是应该的。”她不假思索。

他静默不语,眼神却柔和三分,跟她相处三个月,了解的她越多,就发现她深的他心。

“明云出事的时候,你还在小倌倌里,想来没有好好祭奠她。小姑娘年纪轻轻就枉死,一个人孤单上路,挺可怜的。我让人准备了点香烛纸钱祭品,也算尽尽心意,你看如何?”

不知为何,他心里陡然一动,脱口而出。“好。”

白银和珍珠在后院里布置了供桌,摆放了各种牲礼素果,满满一桌,毫不含糊。

香烛点燃,焚烧纸钱的气味熏人,只是明遥不曾在她淡然的容颜上看到一丝反感和厌烦,她的眼神清冷如雪,却又最能安抚人心,带来宁静祥和。

“阿遥,明云的最后一程,你这个兄长送送她吧。”她把最后一叠纸钱留给他,缓步离开,想着也许明遥有些心里话要说,她不适合在场。

他将纸钱掷入火盆中,火光摇曳,灰烬飘扬在半空中,他只是伫立了一会儿,眸子幽暗,什么话都没说。

下一瞬,身上焕发出来的气质,混合在浓重的夜色里,正邪难分。

长公主萧圆圆派宫里的太监总管送来一面御赐牌匾,上头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妙手仁心”为皇帝亲笔,悬在歇雨楼外,引来百姓围观,一时间再度成为皇城的头号新闻。

药田的药草丰收,秦长安将一半药材无偿提供给黄河泛滥灾区,再度赢得北漠皇帝的称赞,赐予良田百顷。

一顶宝蓝色的华丽轿子,停在花街后的逍遥馆门口。

秦长安走上二楼的一间房内,床上躺着一人,双目死气沉沉,脸上纵横交错的七八道刺痕,把五官全都破坏掉,极为恐怖。

空气里,血腥气还未褪去。

谁也认不出,这就是那个妩媚妖娆,阴柔美丽的夜清歌。

是今天才发生的事。

起因是夜清歌跟一个富商常年往来,被富商的妻子知晓,瞒着出去做生意的丈夫把夜清歌约到他们暗中幽会的院子里,几个野蛮的婆娘压着夜清歌,妒恨的正房拔下发簪刮花了他的脸。

富商回来后,碍于自己靠着妻子娘家发家,派人送了夜清歌一笔银子,彻底断了往来。

“夜清歌。”她低声开口。

他的眼神依旧空洞,嘴角轻轻一扯,却笑的犹如厉鬼狰狞。“郡主很讨厌我吧。为了离开这里,我不得不刻意接近你。如今我成了这幅德行,郡主却亲自来见我一面,是我不曾想过的。”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他缓缓转过脸,眼神透着惨淡灰败。“我比明遥早来小倌倌,来的时候才十二岁,是被亲叔叔和婶婶卖到这里来的,只因为……。婶婶发现叔叔对我动手动脚,怕我勾引了她丈夫。正因为幼年穷怕了,如今才太看重钱财,可当我没了脸,有了金山银山又如何?”

她静静听着,脸上没什么怜悯,就只是倾听而已。

“明遥来的那天,我在楼上看着,只是一眼,我就知道他会是我最大的劲敌。直到他的脸被毁掉,他再也不配当我的对手,我曾经那么想过。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这样的明遥还能得到郡主的青睐,离开小倌倌——我跟他斗了三年,运气始终不如他。”

“你过去总是跟明遥争斗,斗来斗去,赢了什么?”

夜清歌闻言,心中一片空虚无法填补,那双上扬的妖娆眼眸宛若一滩死水。

“有时候,明明看起来是上天给你的磨难,但并非就不是一个命运的转机。”

他的脸上流露茫然和迷惑:“郡主,你的话真是玄妙,可是我没读过书,不懂。”

“你迟早会懂的。”她将两瓶药膏往他枕边一放,眼神清如水:“这两瓶雪面芙蓉膏,一日涂三次,坚持两个月,至少恢复七八成,疤痕并不明显,扑点淡粉就能遮挡。”

“郡主也给明遥了?”

“你是新伤,他是旧疤,恢复起来的难度不同。不过,他没要。”

夜清歌错愕至极,秦长安给他这么昂贵的药让他震惊,听到明遥曾经有去疤的机会却拒绝更让他震惊,果然,他还是比明遥的境界矮了一截吗?像他,就绝不可能拒绝恢复容貌的机会。

她淡淡一笑,一针见血。“你要的不是我,而是能站在我身边的虚荣。”

这一席话,说的夜清歌哑口无言。

一阵漫长的沉默过后,他才再度抬起眼,语气坚决。“郡主,上次跟明遥争吵过后,我一直都觉得不对劲。明遥的眼神我太熟悉了,是冷,是淡,是倨傲,但不是狠,不是毒,不是阴沉。”

她脸色一沉:“夜清歌,你是在挑拨离间吗?”

“郡主认为我走到这个地步,还敢奢望得到你的垂怜吗?雪中送炭多难得,郡主的恩情,我夜清歌此生不忘。”

秦长安挑了挑眉,脸色微乎其微有了变化。虽然不喜欢夜清歌的粉气和妩媚,但他也着实算不上大奸大恶,有此飞来横祸,就够他受得了。

她还真不爱落井下石这一套。

该说的她都说了,寒暄安慰不是她的风格,不愿再多做逗留。

她并不意外夜清歌直到最后还是在挑明遥的刺,他们本就是死对头,没有和解的可能。

思绪猛地一顿,她快走到门口的脚步,又折了回来,目光如炬,熠熠生辉。

“当初明遥得罪的是皇城哪位权贵?”

“是曲国舅。”

她一怔:“曲国舅好男风?”曲国舅在朝中风评很差,但就是没听过有断袖之癖啊。

“明遥曾经写过一首诗,曲国舅认为是在影射他,记恨在心。明遥进小倌倌后,曲国舅就让他去府里赴宴,要他在宴客面前裸身抚琴。,出尽洋相……明遥不懂变通,当场砸琴走人,反而将曲国舅弄得毫无脸面。就这么结下梁子后,有一回曲国舅往他脸上泼了一种水,脸就这么烂了。”

“明遥会弹琴?”

“他可是名震一时的明家大公子啊,郡主。”夜清歌古怪地看向她,“当年他骂对曲国舅抚琴是对牛弹琴,我还以为郡主早就听过他绝妙的琴声了。”

下楼的时候撞见几个粉面秀气的男妓,全都恭敬地侧身让行,他们身上的花香,却压不掉助兴鸳鸯香的独特味道。

她从热闹的小倌倌里走出来,北漠不禁男风,这条宁静的街唯独在夜晚才有了生命力。

站在逍遥馆的门口,远方一阵惊雷轰然作响,突然下起大雨。

那一道轰隆的雷声,却猛地打通了她内心的某一个忽略的事实。

夜清歌说男妓在小倌倌里都要接受各项蛊惑人心的训练,他们身上带香,用的多是鸳鸯香这种助兴的香粉,他们用久了会产生抗药性,但一般人嗅闻到则容易意乱情迷,定力变差。

不对。

上回在听风楼里见过夜清歌后,她百毒不侵自然无所谓,可是晚上见到明遥,他却有点反常的亲昵……她当时没多想什么,让他去泡药水,化解身上的鸳鸯香,而他的确也乖乖去了。

明遥为什么会被鸳鸯香所影响?不该啊。

远方一道惨白的闪电,再度凌空劈下来,震耳欲聋的雨声,将她跟身后的花天酒地彻底隔绝开来。

她的脸上,瞬间没了表情。

停在门口的轿子,很快被瓢泼大雨淋湿,她站了许久,手脚冰凉。

有人冒雨前来,一袭黑衫令他仿佛是黑夜之子,他撑着一把竹骨黑伞,黑靴踩踏在湿滑的青石街上,脚步坚定。

她抬起冷然的美眸,跟对方四目相对,他的眼底没有震惊,却有着一种极其复杂凝重的情绪。

明遥看到的是她一身华服,盈盈走出充斥着淫词艳语的小倌倌,她的容颜逆着光,隔着雨帘,气势不容侵犯,身上的光影交错,第一次让人有着刺骨的胆寒。

“下雨了。”他低声说,将手里的黑伞撑过她头顶,她发上的金钗流苏晃动一下,悉索作响。

她不语,熟悉的眼却透着陌生的距离感。

“我来接郡主回去。”他又说,嗓音有些冷,还有些……淡淡的温柔。

好矛盾。

秦长安抿紧唇,就在他极为自然地跟她并肩而站那一瞬,她的心仿佛被蛰了一下,整个人跳开来。

他的嗓音紧绷压抑,不悦她拉开彼此距离,大步靠近:“怎么了?”

她猛地抬起手,挥落。

“啪。”

一道银光闪过她的眼,他未曾束发的黑亮长发全都为之散开,银质面具落在他的脚边,被雨水大力冲刷着。

这一幕,连身旁的白银都不由地屏住呼吸。郡主一向对明遥诸多照顾,什么时候对他动过手?!

明遥被这一巴掌打蒙了,脸依旧偏在一侧,黑发遮住他大半张脸,他迟迟不曾转过来,黑色衣袖下的手掌,暗中用力,青筋爆出。

“明遥,大雨天真是来接我回家的么?还是想监视我去什么地方见什么人?”她笑得极冷,眼底寒光乍现:“怎么样,还满意你亲眼所见吗?”

他没说话,黑发在风雨中飘扬,只能依稀看到下巴的轮廓,黑伞落在地上,他很快被淋湿。

“我给你了足够的自由,但其中没有窥探我的自由,我以为你明白,原来你不够明白。”秦长安看也不看他面具下的面孔,朝着白银吩咐一句。“回去。”

白银马上打开买来的雨伞,为主子挡雨。

正在秦长安越过明遥以后背示人的身子时,他缓缓地笑,笑声竟听出几分狂妄和渗透骨髓的寂寞。

她短暂驻足,语气异常平静,没有一丝波澜,不是询问,就只是告知而已。

“阿遥,我已经决定帮夜清歌赎身了。”

身后的诡异笑声,戛然而止。

雨越下越大,秦长安却始终不曾回头看他。

小倌倌里的众人原本就将注意力锁在秦长安的身上,门口这么大的动静,他们当然偷偷瞧着,直到她打了明遥一巴掌,留他一人在大雨中淋雨,满足了他们看好戏的好奇心。

明遥感受到身后几十双眼睛的注目,陡然回过头,黑发狂舞,那狠戾的眸,让人胆寒。

小倌倌瞬间炸裂。

“鬼呀!”

“好丑的脸,妈呀,吓死人啦!”

……。

“您还不睡吗?”白银送来一盅鸡汤,见沐浴过的秦长安一袭白衣,靠着床柱,却没有上床睡觉的意思。

“想点事情。”她接过鸡汤,小口喝着,嘴里却食不知味。

从一开始,她不是没发觉明遥身上不少古怪的地方,但随着朝夕相处,这些可疑的地方总是慢慢迎刃而解……然后,她就误以为他不过是个遭受苦难后性子别扭又清高的男人。

外头的雨声渐大,北漠半年难得下一场雨,一下往往有种要把北漠淹没的强劲来势。

“郡主……。”白银指了指门外,门口有个男人的身影,不用猜就知道是谁。

她闭上眼,明遥被她打落面具的那一刹那,一种古怪的怜惜在她心头浮动,随之而来的又是无理由的恼火。

当他那张藏在面具后的残破面孔,再度被人看到,他是否会深受打击?!

白银见主子不开口,也不敢自作主张放人进来,直到秦长安彻底压下心中的怒火,平息了心情,才淡淡睁开眼,点头示意。

她抬起长睫,懒懒地瞥向那个跟落汤鸡无异的男人,他又戴上了面具,水珠不停地从他的发梢、衣袖袍边滚落。很快的,他站立的地方,蓄起小小水洼。

她勾了勾嘴角的笑,说的讽刺。“我不想明早起来,就看到水漫金山的一幕。”

明遥毫不顾忌地往前走,直到靠近她的雕花大床,然后,当着她的面脱下外袍,中衣,里衣……

秦长安并不震愕,相反,她的眼底有着拒绝的漠然,直到他只剩一条白色长裤,他才停下来。

“我是说过你的身材不错,不过夜清歌跟你旗鼓相当,毕竟他才是小倌倌的头号人物。”她收回目光,脸上浮现一抹意兴阑珊,好似真的对他不再有兴趣。

他恐怖地沉默着,下一刻就要爬上她的床。

她皱眉不悦。“谁许你上来的?滚下去!”

一抹浓的化不开的黑雾蒙上那双眼,他动作停顿,若有所思,却在她以为他会偃旗息鼓之时,他倾着身子,竟然把她整个人抱起来,往圆桌上一放。

秦长安就这么坐在碎玉圆桌上,双臂环胸,素净的脸上不见半分惊慌失措。

“这样就不会弄脏郡主的床了,你可以听我说话了吗?”他的双臂撑在圆桌上,面具就在咫尺之间,目光深邃,稍寒的嗓音听来有些模糊不清。

“你可以问,我也可以选择不答。”

“郡主要赎夜清歌?”

闻言,她垂眸一笑,“需要我说几遍你才能认清现实?”

蓦然,一双长臂拥着她,恨不能把她揉进骨子里,跟自己融为一体,这个无语的拥抱显然充满了独占的意味。

秦长安的胸口被他奋力挤压,他身上的寒气逼人,也不知在雨里站了多久,连身陷他臂膀内的她,都忍不住冷的轻轻颤抖。

他很少抱她,三个月了,连她扳着手指头都数的清楚,只有那么两次,就两次。

而且,是从背后拥抱她而已。

如今,他竟然面对面抱她?

“阿遥,你最近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还是吃错了药?”

“你要赎夜清歌,只是看他可怜——”

她笑着打断。“那你是没见过更可怜的人。”

他眸子一眯,眼底很快闪过一道阴影和森气,但他将下巴搁在她的肩窝,把她困住,语露霸道。“后院只能有我一个,这是你当初给我的承诺。”

“我何时说过要让夜清歌搬到后院来?你们是死对头,到时候把我的郡主府闹得鸡犬不宁,头疼的还不是我?”她的小手轻抚过他线条优美的手臂,柔声说。“夜清歌说过去你跟曲国舅闹翻了?他让你裸身抚琴你不愿?可你在我面前脱衣服总是很快。”

他精锐的视线锁住她恬淡清冷的容颜,心中暗潮汹涌,幽然的话语从他口中缓慢吐出。“我想郡主分得清你我之间的是闺房情趣,当然,若郡主以后愿意为我脱衣,那当然更好。”

秦长安抿了抿唇,指腹划过他美丽的锁骨,明遥总给她一种坚不可摧的感觉,而且,他骨子里的强硬,也有冒头的趋势。那种凛然贵气和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傲慢,好似习惯了操控任何人的命运——和传闻中人淡如菊又浩然正气的明遥,不太吻合。

“你就这么笃定我不可能喜欢夜清歌?”

明遥垂下眼,她的嫩脸贴在他赤裸的胸膛上,明眸璀璨逼人,这个角度看下去,实在是容易令人遐想。

“你不会。”他下颚一点,毫不废话。

双手环住他的窄腰,秦长安听着他的心跳声,还算平静,也对,这男人在小倌倌就算不身经百战,也是经验丰富。

“阿遥,你好似很了解我。”

“如果郡主看人的眼光那么差,也不至于轮得到我……。”他顿了顿,眼底涌入些许活力。“毕竟皇城里想娶郡主的男人可不少。”

说她眼光差?

她冷下脸,一拍桌子,她美眸怒睁,怒气冲冲。“什么叫轮得到你?”有种把后半句吐出来!

“有人说过郡主生气的时候,这张脸就特别明艳动人吗?”

他前言不搭后语,她脑子飞快运转着,试图分清他是在夸人,还是在损人。明遥已然快了一步,攫住她的下巴,低笑。

“活像是一头小母狮。”

她本想扰乱军心,只要他心思一乱,肯定会露出马脚,什么时候他倒是用上了甜言蜜语的招数,试图反攻?

小手来回游离在他稍冷的胸口,她仰望着他,嘴角有笑。“狮子可是会吃人的。”

“会吃人,但不会吃掉身边日夜相伴的公狮子。”他目光灼灼,握住她在他身上不断点火的小手。

“如果是一头时刻会发情又满肚子城府的公狮子,还不如不要。”她能够感受到他的小腹紧绷,下面已有反应。

“我承认,是听到郡主突然赶去小倌倌里的消息,才会前去找你。”

她似笑非笑地看向他:“可惜你晚来一步,没成功捉奸。”

“夜清歌的话不可信,他会利用一切机会中伤我,这一点郡主很清楚。”

“你还怕他的中伤?”她的手轻柔覆在他精实的小腹,一寸寸往下移动,冷静地锁定他眼中压抑的欲火。

明遥的喉头紧了一紧,她的举动是挑衅,是逼问,对男人而言,更是一种痛苦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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