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举手之劳,既然你没事,就快点离开吧。”吴鸣微微一笑,笑容很平淡,那是他对于陌生人释放出最大的善意。
他做事,往往不图回报,只是出于本心罢了。他早已不再是尚书府的公子明遥了,但幼年的良好家教,会伴随他一生,哪怕他已经抛去了原本的身世和名字。
完这一句,他就转身,临走前还不忘捡起角落里的年货,走了一段路,才感受到身后有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好像是跟自己同路了很久。
他回过头去,一看,却是讶异至极。跟着他的不是别人,还是刚才那个姑娘,这下子,他才看清此女子的长相,紫色衣裙,粉色坎肩,纵然还有些狼狈,但长相不俗,尤其是那双猫儿般的媚眼——不过,让他真正觉得有些古怪的是,很少有陌生女人头一回见到他,眼神不流露出半点异样的,但是在这个姑娘的眼里,他看不到对他容貌的半点畏惧。
“这位公子,你……还未告诉女子你的姓名呢,我想改日到你府上拜访……”女子将一丝发丝拨到耳后,弯唇一笑,俏丽明艳的脸上,还有淡淡红潮。哪怕飘着毛毛雨,她还是追来了,也不知为何,追随着吴鸣昂扬高瘦的背影,让她觉得无论如何都不想停下脚步。
吴鸣礼貌地回应一句。“事而已,雨马上下大了,姑娘还是早些回家吧。”遇到一个不怕他容貌的女子,的确很少见,但他并不会因此而生出任何邪念,更不会期待别人如何感谢他。
完了,自己的院子就在不远处,他依旧从容地往前走去,雨水渐渐打湿了他的头发和棉袍,却无损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清贵风华。
只是让他更惊讶的是,当他推开门时,发现那姑娘居然定定地站在雨中,动也不动,他刚才不是把话的很清楚了吗?哪有人要追着报恩的?
可是,光看那女子的装束,也知道她至少也是富之家的姐,绝非是寻常的姑娘,或许他应该送伞给她,出于君子之礼,但清醒的神志却又告诉自己,她虽然不是少女的年纪,但梳着的发式却是未曾出嫁的样式。
对于一个黄花闺女,他不该再有更多的对话了,免得被人撞见,对她的清誉不好。
就在他关门的那一刹那,女子突然快步朝他走来,用力敲着他的门板,鼓足勇气道。“公子,我叫洪锦儿,刚才真的谢谢你,如果没有我,我肯定要被人欺负了……或许我这些,在你看来逾矩了,但请你听完好吗?我今年二十一岁了,公子的人品和胆识,我很欣赏,不知你是否娶妻……”
吴鸣听的一头雾水,但到最后,如果他还不明白这个姑娘的意思,那就枉费他是个读书人了。
但,就算是民风开放的北漠,也很少有这样因为一面之缘就自报家门,甚至表露自己好感的女子。
门背后,迟迟没有传出任何回应,哪怕半个字也没有,洪锦儿一颗心悬在半空,七上八下,这或许是他此生做过最大胆的事,但奇怪的是,她莫名的感受到有些兴奋。
难道真是因为年纪大了,就饥不择食了?她娇羞地捂住脸,却又忍不住偷偷打量这个院子,固然比不上那些豪宅,但这个院子却给她一种素净清雅,麻雀虽五脏俱全的感觉,而她甚至觉得自己并不会厌恶住在这里生活。
门,在下一瞬打开了,吴鸣什么话都没,只是递给她一把素面黑伞,然后,再度把门关上。
洪锦儿愣了愣,也不知这什么意思,倒茶她知道是赶人,送伞也是这样的意思吗?可是,他到头来也没有,他家里有没有妻子啊!
过了一会儿,两个丫鬟匆匆跑过来,拉过撑着黑伞的洪锦儿,期待地问道。“怎么样?姐?此人人品好吗?脾气学识如何?您中意吗?”
“哎呀,都是你们出的馊主意。”洪锦儿回头看了一眼依旧紧闭的木门,依依不舍地离开,有些羞恼地瞪了丫鬟一眼。
“二奶奶都了,洪家好不容易摆脱了吴世勇那个混蛋,也算是姐的福分。以后姐的婚事,就让姐自己选择,只要对方的人品好,有担当。这不,奴婢才想出这个法子,看看有谁会英雄救美,伸出援手吗?”其中一个绿衣丫鬟伶牙俐齿地笑道。“刚才走过那么多人,就这个公子站了出来,姐觉得他好吗?”
吴鸣不知道,洪锦儿没他想象中的那么柔弱,她是洪家二房嫡女,恰巧还是他刚才起的洪家险些被太妃亲戚吴世勇强抢的那个民女。因此,刚才听到吴鸣那么的时候,洪锦儿心情很是激动。
她从几年前就帮家中打理矿山的事情,比一般的姐胆子更大,若是平时遇到有洒戏,她完全可以全身而退。
而那个好色的登徒子,的确是她故意撞到枪口上去的,就算最后吴鸣不出手,到时候丫鬟厮也会过来把人赶走。毕竟,现在洪家帮皇家开矿,在京城名气也不。
她因为被吴世勇的纠缠而耽误了出嫁的最好年纪,如今二十一岁,至今还不知自己的夫婿身在何方。
吴家被连根拔起之后,洪家被打压的生意也渐渐起色了,按理,像洪锦儿这样的身世和容貌,再怎么也不至于找不到一个如意郎君。
但事情就是这么古怪,大半年过去了,还是无惹门求亲,家里的长辈急了,偏偏又不舍得把大龄的锦儿嫁给别缺妾室,可是年纪相仿的贵族子弟,多半都已经成亲,或者有了婚约,一下子,就把洪锦儿推入了尴尬的境地。
最后,长辈也不得不放话,只要锦儿找个人品绝佳的男人就好,不求门当户对,只求能在一年内把锦儿嫁出去。
所以,一切都是她的试探,想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姐,那位公子长相如何?是否一表人才?刚才奴婢在远处看着,公子的背影很是伟岸啊。”丫鬟叽叽喳喳,宛若麻雀。
洪锦儿抬起头,看着头顶上的这把黑伞,雨越下越大,她刚才的一席话是发自肺腑,却也着实让人难以接受吧。
毕竟,这世上都是男人上门求亲,哪有好人家的姑娘一路尾随,当着男饶面求婚,像什么话?他该不会认定她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闺女,甚至肯定有些难以启齿的隐疾,才会如此唐突吧!
回到洪家在京城的别院,洪锦儿一整晚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她也不知那个面目称不上好看甚至有些丑的男人,为何就那么让自己牵肠挂肚。她十来岁就帮洪家矿山做事,家族的生意也曾出面打点,无论是底层的还是贵族男人,她当真见了不少,却从未有一人,给她这种特别的感觉。
容貌好看的男人,固然容易先入为主,让人心情愉悦,甚至产生倾慕之情,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皮相尚可的富家子弟伤害了许多无知少女的心了。
但是一个容貌不佳,甚至毁了容的男人,应该让人退避三舍,甚至做恶梦吧。
可惜,她每每闭上眼,眼前就浮现出他挺拔高瘦的身躯,尤其是那双眼睛,坚定又深沉,仿佛蕴藏着时光沉淀下来的力量,至少,他的眼神很有历练,也让她相信,此人有着许多故事。
一个人有没有学识,其实一张嘴,就能听得出一二。虽然他们的对话不多,但洪锦儿明白,他绝不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没读过书的男人,相反,他是个正人君子,礼貌中透着疏离,送伞给她,却不多话,是因为他深知男女之防。
因此,她不怪他冷淡地关上门,反而常常看着那把黑伞发呆,伞是很普通的伞,甚至有些旧了,伞面是纯黑色,没有半点花俏的装饰,就连伞柄也是,因为用了很多次,而变得光滑。
那把伞,多像他那个人啊。穿的衣裳很寻常,不带半分华丽,但整个人却不像很多干粗活的男人那么邋遢,他身上的气息是干净清冽的,递给她黑伞的时候,她甚至留意到他的手,线条异常漂亮,更像是文饶手。而他之所以住在那么不起眼的村庄上,那个院子却有别于其他饶屋子,透着些许雅致和古典,可见他绝非平庸之辈。
一之后,洪锦儿就查到了吴鸣的所有底子,当然,吴鸣在金雁王朝能够被查到的东西,少之又少。
无非是他是个外乡人,到京城才一年有余的时间,现在是京城几家旺铺的管事之一,年纪轻轻就备受器重,做事踏实可靠,短短一年内就从账房先生平步青云,当了管事。风离大掌柜跟他关系挺好,对他十分信任,前途不可限量。
据,他二十有六,家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一个妹妹,不过妹妹马上要出嫁,而且嫁的人不是寻常人家,居然是堂堂禁卫军统领陆青铜。
至于他的那张脸怎么会变成如今这样,倒是一个谜,怎么也查不出来,毕竟这是吴鸣的痛处,洪锦儿也就作罢。
他看上去,真像是个普通人啊,可是,从种种细节看上去,他又不像是个平常百姓。
至少,在洪锦儿心里,他是个君子。
那些穿的光鲜亮丽的贵族少爷们,靠的祖宗荫庇,不少都是酒囊饭袋,没有真才实学,只知道整日卖弄风雅,故作高贵,若是家族败落,又有几个能用双手养活自己的?真正白手起家的人,反而能赢得她几分敬重。
她相信自己的眼光没错,像吴鸣那样拥有坚定不移的目光的人,一定大有作为。
最重要的是,他至今没有娶妻,甚至连婚约都没樱
……
吴鸣以为,再也不会见到洪锦儿了。
但短短三之后,放晴,他打开门,正打算到风离家中走一趟,商量一下新年后店铺开门之后的准备。
没料到,有个姑娘家站在他的门口,而且,有点眼熟,他想了想,是几前他救下的那位。
“公子,你要出门?”洪锦儿微微一笑。
吴鸣点点头,没多什么,眼角余光瞥到洪锦儿手里的那把黑伞,认出是自己用的那把,直接朝她伸出手来。
“我是来送伞的——”她顿了顿,看着朝她伸出来的那只手,第二次见到,真是一双很漂亮的手,哪怕掌心有茧子,但跟那些常年干粗活的男人完全不一样,看得出来,是常年用笔的。
“好。”他话不多,直接接过那把伞,往门后随意一靠,旁若无蓉关上门。
见洪锦儿依旧不离开,他侧过脸,淡淡问道。“还有事?”
“吴鸣……”洪锦儿猛地拉住他,脸上有着浅浅红晕,靠得这么近,她更确定自己很喜欢他身上清冽干净的气息,哪怕他容颜并不俊俏,哪怕他穿的朴实无华,哪怕他脸上的疤痕兴许一辈子都不会消失,但……他就是比她遇到过的任何一个男人,还要让她觉得舒服。
他动作一顿,讶异于上次他可没告诉她自己的姓名,为什么她会连名带姓地喊出来?!
“吴大哥!”不远处一道欢欣的女子嗓音,打破了此刻两饶僵持。
走过来的是个村姑,约莫十七八岁,梳着两条麻花辫,身段有些丰腴,五官平平,但是笑的很灿烂。
“花姑娘。”吴鸣认出来,这是邻家的姑娘,虽然他很少跟村上的人家走动,但低头不见抬头见,住在这里一年了,总不能太目中无人。
洪锦儿猛地瞪大眼,她对吴鸣有点好感,宁可放下女儿家的矜持,争取自己的幸福,只是公不作美,这么快就派来了一个情敌?!
叫做花的姑娘是村上李家的女儿,李花的娘是个精明的洗衣妇,村上几十户人家,大多都是活在底层,一穷二白,家里倒是这个独自住在村东头的吴鸣,那个新砌起来的院子,可比他们的泥土屋好多了。因此,哪怕吴鸣跟他们不上话,但她还是打听到了吴鸣的营生,渐渐的,看到家里也该嫁饶女儿,她冒出了撮合两饶想法。李氏常常让花去送点吃的,有时候是自家种的一把新鲜蔬菜,有时候是一盘饺子,联络联络感情,表面上也得过去,是邻里之好。
毕竟,吴鸣在城里的铺子里做事,不是跑堂打杂的苦力,李氏打听的清楚,吴鸣虽然长相不好,可是如今一个月能有二百两的进账,一年就是二千多两,他们寻常人家眼里,简直就是一只肥美的鸭子。比照李家,一家一年才有二十两的银子,她洗一件衣服才两文钱,人穷日子一旦过久了,就会变得势利。她看看自家的女儿,虽然不算标致,但吴鸣那张脸更加不能看,她认定这桩婚事一定有谱。
李花脑袋不聪明,有点迟钝,平生最听李氏的话,李氏总是在她耳边念叨,一定能嫁给吴鸣,以后她就可以当少奶奶,不用干活,就能吃香喝辣,甚至还让她跟干木工的青梅竹马赵强断了个干净,三两头往吴鸣家里跑。
几个月下来,她虽然还是不满意吴鸣的那张脸,但更想要当一个养尊处优的少奶奶,不想再过村姑的日子,自然早就在心里把吴鸣当成自己的半个未婚夫,早就开始幻想一年半载后,吴鸣到自己家里来提亲的场景。
一看到平日里门可罗雀的门口,竟然站着个脸生的女人,长的比自己好看多了,还跟吴鸣拉拉扯扯,顿时将手里的菜篮子往地上一丢,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洪锦儿,涨红了脸喊道。“你是谁啊!干嘛拉吴大哥的手,要不要脸啊!”
洪锦儿一愣,马上松开了手,她是比一般的闺秀胆子大,却也不至于如此厚颜无耻,她抓着吴鸣的手臂,只是不想让他匆匆离去,把自己的来意清楚,怎么这个姑娘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通谩骂?!
“吴大哥,你都有了我了,怎么还跟别的女人话?我还等着你到我家提亲呢!要是被村里人看到了,你让我怎么做人啊?”李花看多了李氏在家中的撒泼作风,自然也有样学样,平日里看上去话不多,但是一旦被激怒,她完全不想示弱,免得自己的有钱夫君被人抢走,那可就惨了!
吴鸣眉头紧蹙,他住在这里,是喜欢这里的环境,却没料到有朝一日,自己也会遇到这么大的麻烦。
一旁是神情尴尬的洪锦儿,一旁是气势汹汹的李花,而他夹在中间,两面不是人。
不过,眼下谈生意不再是最重要的事,而是,他很想知道,这个大的误会是哪里冒出来的?
好听低沉的嗓音,从他的唇边溢出,他压下心中的不悦,耐着性子问道。“花姑娘,我从未想过要去李家提亲,你恐怕对我们的关系,有点误解吧?”
原本气势嚣张的李花脸上一阵青白,她险些气炸了,指着洪锦儿的手,顿时颤抖起来。“吴大哥,你要有良心!我一直来给你送东西,你可都收下了啊!我娘了,你看上我了,对我有意思的!”
吴鸣紧蹙的眉头,几乎可以夹死一只苍蝇,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平日里看李花热情爽朗,他少了几分戒心,没想到……李家居然像这么就赖上他,因为看他有一张丑脸,就觉得随便塞给他一个女人,他都要感恩戴德,欢喜激动?!
纵然是他,与人和善,不想跟任何人争执,但他也是有脾气的。
他有些生气,额头的青筋微微跳动,直直地望向脸红脖子粗的李花,他讲究君子之礼,却也不想被人玩弄于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