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宁皱眉看着十三,这人确实总是给她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她从未见过奉翎银质面具下的那张脸,可是眼睛她却是见到过的,并没有如此特别的瞳色。
这个十三,还真是蹊跷得很。
“公子,看来是要烧着头皮了啧啧……”月奴忍不住出声提醒,阮宁立刻回过了神来,只见她从地上抓起了一颗石子准确地丢向了那大汉的手臂。
一阵剧痛袭来,大汉拿着酒壶的手一松,酒壶立刻掉了下来,正巧倒在了正在燃烧的火堆上头。
只听见“噌”的一声,火光顿时涨得更高,众人被吓得立刻后退了几步,也正因如此,他们让出了一个缺口,月奴看准机会冲了进去,轻盈地跳到了树上,然后一把将倒挂着的陆鼎捞了起来。
陆鼎依靠在树枝上,脸上沾满了灰尘可谓是十分狼狈,最为搞笑的还是他那被烧秃了一半的头发,参差不齐地支棱在脑袋顶上,看起来活像是一只刺猬。
这一日陆鼎算是把打他出生起十六年都没遭过的罪全都受了一遍,平日斗鸡走马神采奕奕的眸子现如今则是水汪汪的一片,又是委屈又是愤怒,眼看着就要掉下泪来。
月奴瞧他这一副窝窝囊囊的样子,心中暗骂了一声没出息,转眼就见到几个壮汉已经将他们二人暂时栖居的大树团团围住。
“几位大哥,有话好好说。”阮宁不低不高的声音从圈外传来,她刻意压低了的嗓音带着半大小子粗嘎的味道,让圈中的几名大汉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大哥,你瞧,又来了一头,而且比方才那个还嫩呢!”
“是啊,我听说人屠场首夜的活猪是最多的,而且啥样都有,果然如此,哈哈哈,宰了这几头,咱们这半个月都不愁吃了!”
听到自己被当成了活猪,阮宁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老师之前同她说过,人屠场中是有吃人惯例的,好多尸首当定期清理的士兵们找到时,都只剩下了一叠累累白骨,因为人屠场内从不提供食水,所以人肉变成了难得的美味。除此之外,这些人杀完了人之后,许多还喜欢将死者身上的锁链解下来系在自己身上,以彰显自己的实力。
比如眼前这群大汉,他们每个人的腰间都系着三到四根不等的锁链,身上还被鲜血所浸染,且他们根本没有半点受伤的模样,可想而知,这些血必定是来自他们刀下的亡魂。
杀人如麻,穷凶极恶。
这样的人,只怕是专门的盗匪。
阮宁这样想着,耳边就传来十三低低的提醒:“前些日子听闻燕京城西郊一处白头岭处闹了匪患,白头县的县令同师爷满门遭屠,偏生他们二人的尸体迟迟没有找到,直到后来才在狗窝里面发现了他们二人的头骨。”
十三说这话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仿佛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样简单,而他整个人也隐匿在夜色中,是以没人看清楚他正站在阮宁的身后。
阮宁听玩这话也是忍不住心惊肉跳,十三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地说起这事,很显然,眼前的这些个盗匪,只怕正是灭了白头县县令及师爷满门的罪魁祸首。
“我说小子,这里不关你的事情,要想活命的话,识相点,赶紧滚。”
跟其他起哄的大汉不同,一个满面络腮胡子的大汉突然开口,语气虽然凶恶,但是阮宁却没有察觉到半点杀意。
看来他们的目标仅仅只是陆鼎。
陆鼎一听这话顿时急了,慌慌张张地向阮宁喊道:“救命!救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