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直接叫徐默文得了?
“这里是签字的地方,您写下之后就是我们的贵宾了。”
我望着那张纸,想了想,还是入乡随俗。
签名处,留下了“西蒙”这一串字。
***
从素材交换所里出来,我成功地获得了5金币,之前还以为这魔晶石撑死十多银币一个,但没想到却是给了这么多。5金币的话,应该能在需要用钱的地方稍微用一下的吧。
说起来,之所以叫“西蒙”,主要这个名字很和这边的口味,徐默文念快了就是这俩字。
从城西门出来前,我还意外的看到了克拉伦斯,但是他貌似没发觉大街上冲他打招呼的铠甲人其实是我,还歪着头想了半天,一溜烟儿的就跑了。
哎呀哎呀,还想顺便跟他打打招呼呢,算了算了。
出城门时没受到任何的阻拦,我沿着大路向前走去,周围也有些像我一样赶路的人,但没有一个像我这样走路的,每个人都坐在木车上,前面套了一个或者是绿色,或者是黄色的长腿蜥蜴。
说到这个,我一直没看到沃尔里希大爷的老伙伴地龙卡拉,不知道它到底去哪了,他们谁也没说呢。
我一直等到他们走远了之后才开始加速,要不然在他们面前全速前进的话恐怕会把他们吓一跳的。
沿着大路越走越远,虽然我已经用了全力奔跑,但直到傍晚天黑之前,依然没有见到什么河流,看来150特布尔的距离还真不是盖的。
不过,既不用担心疲惫,也不用害怕黑夜的我,如果没有任何阻挡的话,就是一辆骨动力跑车,无论到哪里,即使没有汽油也给你跑到。
又过了大概四五个小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也终于看到了前方不远处的在月光下银光闪烁的水面,看来那就是大爷说的那条河了呢。
跨过河就是卡诺达尔公国,现在只要没有阻挡的话……
呵呵,怎么可能没有阻挡?
我的面前出现了五六个头上长着角的人形家伙,它们有的是两角,有的是三角的,已经拦住了我的去路。
“哟!站住吧,旅人!”拦住大道的其中一个三角魔族冲我摇了下手指,而其他的魔族则是大笑起来。
妈耶,天上掉下来的经验值吗?
我马上停了下来,二话不说抄出来那把圣剑光明天堂之刻。
“哇哈哈哈哈!这个愚蠢的人类居然想武力反抗?有趣啊有趣!自从柯珞克特拉大人让咱们留在这边看守大桥,这还是第一个愿意来送死的家伙呢。喂,兰伯特,这次我们就不动手了,你下手稍微轻点,别那么快玩死他哦!”那个为首的魔族肆意狂笑着,似乎觉得自己又得到了新的玩具似的。
嗯,那个,我说啊,别看这把剑很破很衰的样子,但其实超拉风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