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椅子、凳子等高脚坐具,在唐朝时期已经十分流行。
但跪坐的习惯以及坐具等,也并没有彻底消失。
两者和谐并存。
直至宋朝,高脚坐具才完全取代跪坐坐具,上至朝廷庙堂,下至百姓之家,高脚坐具一统江湖,成了家具的主流形制。
单就杜昭个人来说,他更喜欢高脚坐具。
以前喜欢,今后也会更喜欢。
但他这书房中,除了椅子与书案之外,其实也有跪坐的坐具,就在一旁靠窗的位置。
此刻,杜昭坐于书案之后的椅子上,侧身盯着一旁的红娘。也不说话,就那样直直的盯着她。
“库库库……唔……”乐不可支的红娘,终于发现了杜昭的异样,她一双大眼圆溜溜,竟也逐渐止住了笑声。
“还不研墨?”
“哦。”
红娘重新看向砚台,仿佛这才想起她忘了研墨这回事般,于是慌忙捏起墨锭,在砚台中“画”圈。另一手则撩起研墨那手的衣袖。
“姑爷请稍等片刻,马上就好了。”
红娘铆足了劲儿用力的研墨,浑身上下跟着一起抖动,因为憋气的缘故,她这话听起来好像是从牙缝中漏出来的一般。
红娘因为尚未嫁人,所以她的秀发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披在肩上的,现在她俯身在书案上研墨,还十分用劲儿,于是在抖动的肩头的带动下,披在肩上的秀发漱漱倾斜而下,像是一挂黑色的瀑布,并且也随着研墨的动作而轻轻摇晃。
看起来有趣极了。
“嗯。”杜昭没有说话,也没有催促。
只在一旁默默的看着。
不一时,墨研好了。
红娘从笔架上取下一只小楷笔,用笔尖在砚台上舔了舔,待吸足了墨汁,再将小楷笔恭敬的呈送给杜昭。
杜昭大手一抓,便将小楷笔抓在手里。
红娘呈送了毛笔后,便侧身趴在书案之侧,以手支头,一双明亮的大眼眨啊眨,一幅等待杜昭挥毫泼墨的样子。
而杜昭手里抓着笔杆,心里顿时想起来——
他根本不会写毛笔字!
而且,总不可能写简体字吧。
于是乎,杜昭那只大手抓住毛笔的笔杆后,就停在半空不动了,久久未曾变成握笔的姿势,也更不用说挥毫泼墨。
红娘趴在一旁瞧了一会儿,见杜昭没有行动,于是一双大眼带着迷茫,先看了看那只毛笔,然后再看向杜昭。
杜昭有所感,待红娘看向毛笔的时候,他也看向毛笔。待红娘看向他的时候,杜昭则与之对视一眼。
随后,两人又一起看向那只毛笔。
“姑爷可是在构思么?”红娘眨巴着大眼问道。
“不错。本姑爷就是在构思。”杜昭心里忽然冒出一个主意,随即嘴角带笑,看着红娘说道:“你会写字吗?”
“会啊!奴写的字很漂亮,三娘都夸过我呢。而且奴的毛笔字还是三娘亲手教的喔。”红娘答道。
“这样啊。”杜昭那抓着笔杆的手往红娘身前一送,笑道:“那就由你来代笔吧。”
“姑爷?”红娘茫然,但也伸手接住了那只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