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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自古以来,哪有婆婆向媳妇道歉的道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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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太紧紧攥住玫瑰的手,笑中带泪:“你刚刚喊我什么?”

“娘亲。”

“诶,我的乖女儿。”

模糊的视线里,却能准确找到她的面孔,保养了三十多年的手,不过数月时间,却磨出了厚厚的老茧。

玫瑰把脸埋在她的掌心里,无声掉泪。

“玫瑰,娘亲最苦命的玫瑰……”

不止玫瑰,所有人都惊呆了。

晚些时候,安置好宋太太,宋景仁把目光紧紧锁在玫瑰身上,慈爱的目光让灰败的眼睛闪出如太阳般的光泽,嘴里一直在自言自语:“或许,这便是天意。”

落荆棘不动声色走过来:“宋老爷,能否跟我们解释一下?”

世人只知书香宋家有一温婉如玉的独生女,却不知宋太太十六年前产下的孩子,是一对双生姐妹花。

可是姐妹二人,不论是容貌还是性情,半点都不像。

大女儿取名玫瑰,小女儿为婧旖。

满月酒当日,姐姐突然不见了。任凭整个宋家穷极一切力量,都遍寻不到。宋太太因丢了一个女儿,人也越发阴沉冷漠。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着镜子梳头:“玫儿,娘亲为你梳头。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

遍寻名医,她的症状也只是时好时坏。

说了半天还是没提到重点,冬荷不耻下问:“可您怎么确定,玫瑰就是您的亲生女儿呢?”

宋景仁指了指玫瑰的皓腕:“这个玛瑙玉镯,是柔枝设计好交由苏州最出名的工匠打造,专门送给姐妹二人的满月礼物。”

可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其他缘故,玉镯在规定时间内只完成了一只。宋太太便先作主,放到了姐姐玫瑰的襁褓里。

“孩子,这些年你受苦了。”

宋景仁步履蹒跚走过来,堂堂七尺男儿,眼眶蓄满泪珠,“让爹好好看看你。”

从眼睛到鼻子,从耳朵到下巴,宋景仁事无巨细的观察,仿佛要把女儿十六年来的经历都深深烙印在脑海里:“外人皆说,你爹长得阴柔清寒,若是个女子,怕是不得了。如今,你倒是遗传了爹的八成容貌,走出去,皆知你是我宋家的女儿!”

宋景仁笑一声,咳嗽三声,却是打心眼里的高兴。

玫瑰见状,忙扶着他摇摇欲坠的身躯:“爹,您先别激动,我扶您坐下。”

“好好好……”

接连三个回答,把宋景仁寻女得成的欣喜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咱们一家子,总算是团聚了。”

颤抖着手抱出一个冰冷的小坛子,白色的纸张下写着刺眼的字体---爱女宋婧旖之墓。

这一世与她一母同胞的妹妹,居然……死了!

那个宋婧旖又是怎么回事?

“若我没有料错,她应该是服侍了婧旖多年的侍女,叫竹乡。”

当初,他们在逃到半途中时,宋婧旖就染了重病,不久便撒手人寰。后来又遭遇不少流民,竹乡便不知所踪。

没想到歪打正着,被她提前来了上海,还找到了他们计划要落脚的地方---落公馆。

“可为什么她要说自己是宋婧旖?还诅咒你们离开人世了呢?难道她就不怕被识破吗?”

玫瑰终于明白宋婧旖,哦不,是竹乡满头冷汗的原因了:“怪不了她。如今这乱世,能有几个人在逃难途中活下来?她一个小丫头,不过是想寻得半片遮荫的屏障而已。”

离开落公馆的竹乡,在空荡荡的街头像孤魂野鬼一样走啊走,时不时还会传来几声枪响。她捂着头,到处乱跑。对面街巷的光落在孤零零的肩膀上,人影一闪即逝。

明明是小年夜,十里八街却异常冷清。实在跑不动了,她就蹲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

她并不知道,有一团黑乎乎的影子如水似的,正逐渐朝她靠近。反应过来时,尖叫声凄厉悲鸣,在巷口久久不散。

云波诡谲的乌云在天空中来回飘荡,夜色阴寒冷冽。一阵寒风刮过,地上的碎屑飞得哪里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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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这日,做为沦陷的上海,虽然封闭,可家家户户都会进行一次大扫除,把旧日的霉运通通扫去。该张灯结彩的张灯结彩,该讨要工资的讨要工资。

玫瑰自从进了落公馆,就一直没有正正经经的逛过街。趁着除夕,落荆棘特意带着她出来逛一逛。

福州路上的菜馆,沿路都挂着‘某某先生请客’、‘某团队宴请’之类的横幅,着实热闹。可这一路逛过来,玫瑰都兴致缺缺,似乎对一切都不太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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