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二毛眼巴巴地望着周楚歌。
因为于贝贝是这栋楼里所有男孩儿的女神,而于贝贝又只喜欢周楚歌一人。
于是周楚歌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这儿的孩子王。
周楚歌抱着吉他,小心翼翼地抚摸着琴弦:“这是我舅舅送我的。”
“感觉有点旧啊!”二毛实话实说。
“新的吉他好贵的!”于贝贝瞪了二毛一眼:“你一边去,别妨碍小周哥哥表演!”
那几年文青盛行,各个年龄段的男人都喜欢留个长发,抱着吉他唱歌。
周楚歌自然没有错过这个浪潮。
可那时候,周楚歌纯粹是跟风的心态,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对于曲谱会如此陌生了。
“我上次弹吉他,都是几年前了。”
他脑海里闪过了那个长发男生弹唱的情景,旋律再度在耳边响起。
更加神奇的是,他这次看见了男生弹吉他时,手上每一帧的动作。
他似乎知道怎么弹奏了。
“不过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试一试吧!”
周楚歌站起身,从衣柜上拿下了尘封许久的行李箱。
吉他还在,只不过上面已经布满了灰尘。
周楚歌唏嘘得用手抚摸着吉他,琴弦发出的根本不是声音,而是岁月的颤抖。
他闭上了眼睛,周楚歌这时候处于一种很特别的状态。
他的双手,好像是有如神助一样,自发得弹奏了起来。
从一开始的不熟练,慢慢地,他的动作愈发得娴熟。
于贝贝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她有些懵。
没想到周楚歌会这么熟练,他有这样的技术,为何没有好好地利用起来呢?
歌词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周楚歌的脑海里,他一开口,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歌唱起来。
坐在他对面的于贝贝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
她拿起相机,调整好距离,对准了周楚歌。
镜头之中,穿着外卖员服饰的男生,长得俊俏,表情却有几分的抑郁。
他的双手熟练得弹奏着吉他,明眼人都能看出他一定是老手了。
悠远,陌生,却又无比耐听的旋律从指尖迸发。
一个个音符,轻轻地落在地板上。即便晚霞的余晖洒落在周楚歌的身上,也无法带走那旋律振动的惆怅。
男生忘我地歌唱,他的音色清亮动听,就和他的外形一样,让人想到了暖冬的太阳,夏夜的晚风。
即便演唱技巧十分青涩,可他唱出来了自己的真诚。
他的歌声,就和他的歌词一样,自带一种故事感。
恍惚间,于贝贝似乎想起了自己不告而别的那一天。
“爸爸,我,我想等小周哥哥回来!”
“来不及了!”男人拖着女儿的手,不留情面地往外走。
“妈!”
于贝贝哭了,可女人只是不耐烦地摇头:
“这孩子,给老人养就是不行,娇生惯养的,动不动就哭。”
她捂着心口,眼泪毫无征兆地坠落。
打湿了掌心。
于贝贝摇了摇头,她想说:
“我从没有忘记你。”
她录完了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