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老王他语重心长地说道:“你这么做,大伙儿是感动。不过我觉得就事论事,从你的角度出发,这首歌还是留着你在比赛的时候唱,收益更大吧?”
老王的话其他人听了后都觉得有道理,纷纷附和:
“对啊,咱们哥几个也不在意那些虚的。你能在娱乐圈混的越来越好,我们才能有面子啊!”
“对啊,我就想看到楚歌你上节目,然后把那些什么回锅肉,练习生都给我通通打倒!”
“没错!咱们外卖小哥也是可以当明星的,楚歌你把它留着!”
周楚歌摇了摇头,心中很是感动。
他想,自己之所以会想着与他们吃这顿饭,正是因为他们的纯粹吧!
“没事,等会儿我们一起合唱。”周楚歌挑了挑眉:“大家想拍视频也行,我也不差这么一首歌。”
这句话听起来相当霸气了。
众人一听,都乐了起来,顿时为周楚歌开始欢呼:
“好家伙,帅气啊!”
“原来是这样,楚歌你该不会偷偷摸摸准备了几百首歌吧?”
“天呐,看来是我们太咕噜寡闻了。所以楚歌你还有别的储备?”
“你们怎么不抓住重点,听见没,一起唱!”
“我……我唱歌特别难听的!”
这十多个平时都很社牛的外卖员,一听说要合唱,一个个都有些羞涩。
周楚歌都没预料到他们这个反应。
“你们不是去ktv的时候,唱得挺积极的么?”
“你刚刚说了,要发视频的。”他们摇了摇头,“到时候肯定很多人会看这个视频,那岂不是在全国人民面前丢脸了。”
周楚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实在是没想到自己的同事们,偶像包袱竟然还挺重的。
他看了眼他们,接着说道:
“这各位就不用担心了,这首歌不难的。而且我真觉得,你们唱出来,说不定比我好。”
这是一首民谣。
一个非常小众的音乐类别。
相比起说唱和电子音乐,民谣基本上只能算地下文化。
周楚歌都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在榜中榜上看到民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不过抛开它的受众,民谣的好处是它对于演唱者的唱功要求不高,更需要的是你的情感。
打动人是关键。
至少当周楚歌听到另一个时空的男人,抱着吉他弹唱这首歌的时候,他的眼眶便不由自主地湿润了。
这两年来他的挣扎,茫然,躺在床上日日夜夜的幻想,白天工作时被现实反复得拷打,都在听着这首歌的时候自动地会想在眼前。
周楚歌无法预料,这首歌能不能小火一把,可他却清楚,自己一定要和这群人演唱这首歌。
大家对于周楚歌都有一种盲目的信任,听他这么说之后,一个二个还真的有了勇气。
就算还没有的人,也可以拿起啤酒再猛灌一口,让酒精给自己加加油。
周楚歌拨动着琴弦,光是开头的和弦,就让大家听得入迷了,
而周楚歌也见怪不怪了,他的双手似乎有一种魔力,就好像本来就会弹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