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毅这才恍然,去外公外婆家,还没买礼物呢。
直到去了商场才明白,宋冰云这是要给他买衣服。
结婚三年,这还是第一次。
当然,很快唐毅也明白了。宋冰云这是担心自己的那些亲戚看不起他,因此要给他打扮一下。
这时候唐毅先意识到,自己浑身上下,实在有些过分。
毫不客气的说,太过于随意了。
直白一点说,就这么过去,有点不尊重人。
不过以前唐毅满世界的跑,很多时候,都是完成师父的历练。
上刀山下火海,大洋戈壁。他记忆中最艰苦的一次,是在位处南极洲的麦克默多干燥股,这里全年平均气温在-30℃。
异常干燥的气候,让空气中没有一丝的水气。而且还常年刮着高大五级的飓风,将所有的水分都给吹走,只留下干秃秃的不毛之地。
这里没有降雨量,也没有降雪,放眼看去,只有荒地和峭壁,也是南极大陆唯一个没有被冰雪覆盖的区域。
因此,在这些恶劣的环境之下,穿衣服自然要以舒适为主。
而且以他的身份,也不需要什么豪车别墅的去彰显身份。
然而现在,宋冰云竟然破天荒的给自己买衣服,还是让他非常的开心和感动。
因此,一路上非常的配合,跟着宋冰云,首先来到一家顶级的男装品牌店。
当唐毅换上一身西装,白色衬衣,又配上一双黑色的皮鞋。
等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甚至几个年轻的小女孩看着唐毅,满眼都是花痴的神色。
“这位夫人,您的眼光真好,找到了一个这么帅气的丈夫。”
“天啊!简直就是国民级别的男神啊!”
“夫人也貌美如仙,你们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神仙眷女!”
销售员自然很会说话。但是宋冰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丈夫,换了一身衣服的确令人刮目相看。
修身的西装,坚挺的腰板,上上下下都透露着一股优雅的气质。
白色的衬衣,上面一颗扣子被解开,又给人一种放荡不羁的洒脱。
说不出的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