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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甚至连诀别的话都没有。
他说“快走”。
她转身就走。
再后来,记忆模糊,狂歌除了记得转身时他的样子,对别的事情,几乎没有了什么记忆。
彻底的清醒,是在病床上。
她的心脏彻底不能再用,手术为她植入了一颗人工心脏。
如果能熬过排斥反应期,她至少还能有两年的寿命。
但,如果人类的医学没有进步,她这颗人工心脏,至多也只能熬五年。
老大后来,将一颗小小的钻戒戒指放在她的手中:“是从你衣服里找出来的。”
戒指举起来,她对着阳光瞧着指托上那粒灿灿的小水晶。
她没有这样一颗戒指。
应该,是小南放进她口袋的。
他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呢?
狂歌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继续活下去。
但奇异的是,她熬过了排斥期,熬过了反应期。
甚至,连两年时间也熬了过去。
这活着的日子,漫长的好似都没了尽头。
她转在了技术部门,上班下班,日子几乎是固定的。
她住在单位分配的住房里。
她的隔壁,就是小南的房间。
他房间里的布置很简单,床旁边还有一个很大的狗窝,小二层的狗窝是房间里最豪华的存在。
那是旺仔曾经住的地方。
他有一本日记。
里面从他食堂初见她开始,记录的都是她。
每天见到她的日子,心跳加快,不见她的日子,想念。
千篇一律,都是关于她的记录,点点滴滴。
日记里,记录:黎南川临死前,要小南杀掉狂歌,要小南将狂歌和他埋葬在一起。
这还真是黎南川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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