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那也仅仅是在凶杀案件当中出现过的局部范围涂抹。
比如说有专业的杀手或者是处理后事的人,将犯罪现场恢复成原样。
这个案件不一样,是发生在大马路上,而且对方是将整个一条马路涂抹得一干二净,要知道那条马路可大概五公里之长。
能够做好这个工作,恐怕是难如登天,甚至依照警方来看,尤其是在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简直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警方已经在现场来来回回的走了无数遍了。
询问了无数个人。
凡是能够看见的,遇见的,基本上问了个遍,但没有人见过有人涂抹路边的痕迹。
再加上要想从科技上完全的消除痕迹的话,需要花费很大的资金,警方每一次在盼调查指纹的时候,都是需要经费的,光是简单的检查一下某一个凶杀案件的房间,现场就已经是耗费不少钱了,五公里的马路又是什么概念?
把这五公里的马路全都涂抹干净的话,基本上所消耗的钱财都能够在这里买一套房子了。
我们这几天聊了好久,将近两个小时后才从警察局走出来。
把我们送到门口的时候,这个警长还依依不舍得仿佛看我们,就像看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但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实在帮不了。
话说到这儿的时候,我就默默的往回走,半路上王璐涵突然提议说是我们要去那条马路看一下。
必定这件事情就发现在身边,如果袖手旁观不太好。
马涛也同意这个观点。
我想问一下,在这之前欧阳明在那个奇怪的网页当中提过画画的事儿。
所以我觉得确实不能够当一个旁观者,于是我们当天夜晚又来到了那条马路上,吃喝已经是下午6点多钟的天,已经暗了起来。
周围有一些路灯。
这是出了事儿之后,警方临时安置的。
路灯非常的亮。
普通的马路的灯光都是橘黄色的,但这条的路灯全都是日照的,白色灯光将整个马路照得一清二楚,明显警察的压力很大,无论是白天黑夜,在这周围都有一两个警察在值守。
不过那些年轻的警察白天和我们早就认识了,所以我们在来的时候以协助的名义告诉对方后,那几个小警察非常的高兴。
我们简单打了个招呼,于是我就顺着马路一直往前走,开始旁边的小警察在进行简单的介绍,到了最后他们也就自己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在整个过程当中,从我的肉眼来看确实是什么痕迹都没有,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警方已经检查了好几遍了。
我们三个人开始漫无目的的就这么笔直的看着周围的风景,过了一会儿王若涵突然间说了一句:“好漂亮啊,这条道路居然挂上了这样的灯!”
说这话的时候,我抬头看了一眼那些日光灯。
确实非常明亮,但是看不出来什么地方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