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奇怪的是即便是谣言这么传,重黎居然没有再下令去追拿“私奔”的二人了。
说回那对苦命鸳鸯。
没有了追兵,沈一笑和火鸢不再像第一天那样疯狂的赶路,走走停停,虽然不像游山玩水那样悠闲,却也还算是轻松自在。
大小姐自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有活都是沈一笑干,若论起身份,沈一笑比她一个郡主可要尊贵多了,可是好男不和女斗,而且经过前世二十几年女尊男卑的生活,沈一笑倒也还算能够接受。
干活就算了,这个大小姐还喜欢捉弄人。
比如她难得要干点活,去打水,结果却在水里下了巴豆粉,饶是沈一笑精通药理,却哪里防备一起跑路的人给自己下药。
在这荒山野外又一时难以找到解药,拉了一下午的肚子,以他那堪比武元后期的体魄,楞是给拉虚脱了。
比如好不容易到了个城市,她却对城卫司说沈一笑非礼她,关键是她掏出了百试百灵的靠山王令牌,城卫司的军士上去就拎起刀剑找沈一笑干架。
又比如在野外把两匹马放跑了,故意说扭了脚,还不许沈一笑给她检查伤势,说是女孩子的脚不能随便给男子看,要沈一笑背她。
沈一笑楞是背着她走了两天才发现她是装的。
这哪里是可爱的女孩子啊,简直就是魔鬼。
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个刁蛮任性又胡作非为的郡主娘娘,就成了沈一笑的克星,沈一笑遇到了她,那些聪明才智仿佛变得都不好用了,被她团团戏耍又无可奈何。
饶是他前世今生加起来三十几岁的人了,愣是被个小丫头片子耍的团团转,冤孽啊。
沈一笑不止一次的在被捉弄之后警告她要不客气了。
她问怎么个不客气法,沈一笑说打屁股。
可是没用,每天不戏耍一下沈一笑,火鸢的生活仿佛就没乐趣。
这天,二人终于到了宋吴两国的边境。
“喂,傻小子,过了前面的镇子就是吴国了,我们今晚就在镇子里歇一歇吧。”
傻小子这个称呼是沈一笑被捉弄了无数次之后火鸢给他起的外号。
若是风四在此听到,肯定大吃一惊,堂堂郑国第一天才,号称最聪明的人,居然被称呼傻小子。
“行呀小妖女,不过我可严正的警告你,别作妖,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哼,谁稀罕,一点都不好玩。”火鸢嗤之以鼻。
小镇名叫秦山镇,因为地处边境,又不是贸易的必经之地,所以往来的旅客并不多。
找了家旅店,说是旅店,其实差不多算是民房,店主是个有些耳背的老婆婆,见了两个年轻男女来入住,十分热情,杀了鸡炖上来,让两个风餐露宿的人饱饱的吃了一顿。
老婆婆给他俩收拾了一间房,这让两人的脸都有些红,沈一笑只能大声的对老婆婆讲了好几遍“我俩不是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