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将当时尹母推尹婉竹,并且踩尹婉竹肚子的视频交了上去。
同时,提交了尹婉竹被送去医院做清宫手术,孩子流产的病历。
以及,后来席正梃为尹婉竹请心理医生的记录。
“被告的行为,对我当事人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重创,符合我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论断。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我的当事人,并且杀死了一条小生命,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且造成严重后果!”
对方律师则是极力的辩护——胚胎不算人。尹母对尹婉竹的行为还够不成严重后果。
“被告律师,请称述更为有理的论点。”审判长道。
被告律师很冷静,道:“我国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堕胎,如果胚胎是生命,堕胎就是杀人,理应禁止堕胎,未禁止,就表示法律不承认胚胎就是生命!”
原本着急上火的尹振兴三人闻言,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要是按照陈律师说的,只怕尹母被判死刑都有可能。
但这么一说,听起来,也没有很严重。
尹婉竹坐在原告席上,闻声,心里一惊,手脚发凉。
她的宝宝算不得生命?
所以活该被尹母害死?
结果尹母不用因此付出任何代价?
席正梃也神色凝重,看了一眼陈律师。
陈律师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辩方律师请发言。”审判长看向陈律师。
陈律师清了清嗓子,神色冷静,咬字清晰:“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使用死刑。
难道这不是承认胚胎就是生命?
且,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胚胎,是席正梃先生的孩子。
席正梃先生掌管着SQ集团,全球十大企业之一,自从SQ集团进驻南城,南城的GDP极速增长,这是席正梃先生对社会的贡献。
虎父无犬子,将来席正梃先生的孩子,或许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被告害死的不是一个胚胎,而可能是将来对社会具有巨大贡献的伟人!”
【ps:论点来自网络,作者是法律小白,大家辩证性的看看。】
陈律师的话落,辩方律师的脸色难看了几分。
法律的确是没有规定胚胎到底是不是人。
他的说法,和陈律师的说法都有道理。
就不知道审判长认同哪一种。
审判长眉头深锁,一锤定音:“休庭十分钟。”
然后带着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法庭。
尹婉竹松了一口气,看向陈律师,由衷道:“谢谢。”
“太太客气了,这是我该做的。”陈律师微微颔首。
现在是休庭时间,可以自由活动。
尹振兴三人赶紧跑到尹母的面前嘘寒问暖。
尹母双眼无神,整个人像是在看守所受尽了折磨一般,刚才在辩护的过程中,她那双眼睛,也是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