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广告公司做出来的广告不打动人,根本原因就是甲方思维太严重了,不能从用户体验出发。
而不是想方设法地将鱼钩卖给垂钓者,应该是思考什么样的鱼钩,更容易让鱼上钩。
“广告公司存在的前提,是在于提供外部视角和社会洞察,洞察个体的消费者的偏好趋势和社会文化心里的变迁。”罗北吃了个丸子说。
“现在很多的广告公司,都为了迎合甲方,客户说什么就做什么,矮化自身的价值,最终沦为执行公司,赚辛苦钱,还不讨好。”罗北说。
尤其现在广告界流行的月费制、年费制,甲方定期给予乙方一笔钱,在这期间,广告公司要提供一切合同里的服务。
但服务项目却过于繁杂、庞大、缺乏明确的内容边界,可以说,只要是营销的工作都属于广告公司服务。
不少甲方觉得既然给了钱,就把各种杂七杂八的事情都扔给广告公司做,不然就感觉亏了。
罗北见过不少广告公司为了讨好甲方,最后沦为保姆公司,就连跑腿替领导接小孩下幼儿园的都有。
当然月费制也有好处,就是让乙方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上班族不用每天都四处找客户。
同时长期与一个相对熟悉的广告公司合作,节省了很多筛选代理商的成本和沟通成本。
“那这些广告公司也太可怜了。”时妍妍怜悯地说。
“没什么值得可伶的,这是它们自己的选择。”罗北摇摇头说。
“要是它们敢拍桌子与甲方叫板,拿出一个能赢得消费者的广告,甲方就不会如此嚣张,甚至会将广告公司捧在手上。”罗北喝了口菜汤说。
“但好的广告哪有这么容易想出来,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厉害阿。”时妍妍不认同罗北的意见。
“要做出一个好的广告是不容易,但广告存在几千年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有迹可循的。”罗北淡淡地说。
什么是广告?其实就是菜市场里,一个渔夫见有很多人都在卖鱼,于是拿了个牌子,在上面写上:卖鲜鱼。
然后,第二天又有一个渔夫,竖个牌子:卖全市场最好的鱼。
这就是最早的广告。
“那你告诉我有什么‘迹’可循?”时妍妍问道。
“首先广告公司要懂用户,这是它们的立身之本。”罗北放下筷子认真地说。
“一家好的广告公司在做每一个广告之前都会深入了解用户。”
“为了能真正地了解用户,他们会坐火车、大巴去到四五线城市,一家一家店地走访,与经销商谈,与销售员谈,与上门买东西的顾客谈。”
“这么辛苦?”时妍妍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些事情,意外地说。
“不但如此,他们还会邀请消费者开座谈会;在消费者的企鹅群,微信群当卧底,观察消费者都在聊什么,是怎样谈论产品的。”罗北说。
像一些相机、牛奶饮料、护肤品这些产品的论坛,少说有几百个这样的“卧底”。
“在品牌营销策略出来之前,仅是产品竞争力报告、消费者报告、竞争报告,这三份合同都要花大半年时间去完成。”罗北比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