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这套碗不是自家的,但是看到那么漂亮的瓷碗瞬间摔个粉碎,清歌觉得有点心疼。沈岷抿着唇,十分无辜的站在旁边,眸中写满了委屈。
仿佛再告诉清歌,那是碗自己碎掉的,真的和他没关系啊。
清歌无奈的从暗柜里面拿出来扫把,将地上面的瓷碗碎片扫干净,倒进了垃圾桶里面。
“哎哎,你别洗了。我来吧。”柳清歌直接将站在一旁的沈岷赶到一旁,然后开始挽起袖子开始洗碗。
沈岷看着她洗碗的熟练动作,感到有些心疼。
大家都是同样大的年龄,家世也差不多,可就是因为幼年时的经历,塑造出了两种不同的性格。
柳清歌因为幼年的经历,她懂得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比同龄人更加懂事,更加努力,她想要靠着自己的力量,去追寻一个很好的未来。
可也是因为幼年的经历,她变得忍受,秉承着“不得我命,得之我幸”的理念,用平时沉默,得罪时便如同一只竖立起尖刺的刺猬,狠狠的与这个世界撕扯着。
沈岷不同,没有柳清歌那样的幼年经历,沈沦又比他大了整整十岁,他作为沈家最小的孩子,受尽了宠爱。
不论是从物质还是精神,他都不缺乏。
于是他便形成了高傲,不服输甚至痞痞的性格。
可本性不坏。
所有的智商都用来考试和耍各种小聪明,在感情和生活自理上面分的那就很少了。
若是先前,沈岷肯定不会在意这些事情,但是现在,和清歌一比,那种不如人的感觉就出来了。
之前他大堂姐结婚的时候曾经对他说过一句话。
“其实女人最想要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势,而是身边能有个真心疼爱的人,能把自己宠上天的人,在他的心里面她就是全世界。”
年少的他不懂事,认为大堂姐的话是个玩笑。
这世界上有多少男人不是希望家里面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呢?
但大堂姐结婚也有五年了,他大堂姐夫这五年如同新闻联播一样,每天七点就到家。刚好新闻联播开始响音乐,他就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