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去到那条熟悉的街道,我恍惚看到了曾经和欢欢一起在这里逛街的点点滴滴。
那个摊贩还在卖陶瓷手链,一盒一盒刻着字的陶瓷,还有红绳子,三块钱一颗陶瓷。
我深吸了一口气,竟然有点莫名的激动,似乎筹备已久的大事终于能够落实了。
还是当时那个女导购,不过她似乎已经忘了我,只是带着职业性的微笑问道:“帅哥,给女朋友买鞋子吗?”
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寻觅着那双坡跟小皮鞋。还在,没有下架,让我多少松了口气。
“就这双吧。”我指了一下。
“那帅哥知道您女朋友穿多大的鞋子吗?”女导购继续问道。
“三十七码。”我回答得毫不犹豫。
我还知道什么呢?
我知道欢欢喜欢栀子花、最喜欢的歌是青花瓷、喜欢吃火锅、最喜欢的电影是大话西游、最喜欢的衣服是白色连衣裙、最喜欢的书是楚辞······
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就会情不自禁地去了解她。
我从来没对欢欢表达过对她喜好的了解,但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导购员拿了双三十七码的同款鞋子出来,用盒子装着,又塞进塑料袋里:“帅哥,六百六十六。”
我结账,提着袋子走人。
钱包空了,但人却挺开心的,又忍不住幻想欢欢看到这双鞋子的反应。
会惊喜吗?会感动吗?
“到时候就知道了。”我打断了自己的胡思乱想,拿出手机给欢欢发消息。
我问她有没有空一起出来吃个饭,但欢欢说在寝室赶作业:“今晚选修课中外文学修养结课,要交论文。”
“抱歉啊林飞,等会昨晚还得去上课,明天我请你怎么样?”
我答应下来,但却在掐时间算着,选修课下课大概是九点半,到时去女寝大门口等她就行了呗。
一点防备都没有,这才叫惊喜嘛。
我吃了顿饭,在校外捱到了九点十分。之所以不想待在学校,确实是怕了那些校友认出“鼎鼎大名”的簧片哥。
离女生寝室大门还远远的,我就看到有几个男生在布置蜡烛,摆成了爱心形状。
还有鲜红的玫瑰,在蜡烛的缝隙之间摆放着,看上去特别浪漫。
看这架势大概是要表白,我心说现在的学生都这么有情调的吗?
很多人都在那边围观了,还有人拍照啥的。
无非就是男生看个热闹,女生多些羡慕。有女朋友的男生就比较糟糕了,女生就跟男生置气,说当时男生对她表白就一点也不浪漫。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几个女生从教学楼那边走向寝室门口了。
我一眼就看到了欢欢,刚刚欣喜地迈动脚步,就听到一个男生的声音:“欢欢,做我女朋友吧!”
“啪”的一声,我猛地顿住了脚步,瞪大双眼看向了欢欢的侧脸。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小半步,精致的侧脸上写满了错愕,爬上了一抹红霞。
不知是羞,还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