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哪怕是见多识广的富家千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阵仗,无怪她人都看傻了。
一个人按住将近七百斤的庞然大物,一个劲寸拳猛攻,这画面感太特么具有震撼力。
别说七百斤的蒙古马,就是按住一个两百多斤的彪形大汉这么打都不简单。
我也就仗着这段时间的咏春苦练又有了进步,在努力摸索寻桥境界的手段,否则也不至于如此强悍。
我双腿死死夹住野子身子两边,不让它翻身。而这个姿势,也让它的四踢难以发挥作用,踹不到我身上。
只是片刻,头马便被打得吐出胃液和未消化的食物残渣,看起来分外凄惨。
我停住了拳头,摸向它的头,它猛地一偏头,用嘴咬了过来。
“还得打。”我干脆一拳打向了它的硕大的马头,而后再次对小腹发起进攻。
片刻后,头马发出屈服般的低声嘶鸣,已经没了挣扎的力气。
这次我再摸向它的头,没有任何反抗和阻拦。
“听话。”我叹息一声,从它身上站了起来,走到一边。
野子瘫卧在泥地上,和我一样,浑身都是泥浆,脏兮兮的。
等到它休息一会后,我拍了拍它的脑袋:“野子,跟我走。”
它当然听不懂我的话,却低下头表示臣服,缓慢地踱着马蹄跟在我身后。
那个千金大小姐好奇地打量着我,以及我身后垂头丧气的野子。
我看向野子,发觉这货有点躲闪的意思,甚至还鬼精鬼精地打量着一旁。
我哭笑不得,看它这架势,应该是被打怕了想要溜。
毕竟让它畏惧,用武力就可以办到。但要让它认我为主,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办到的。
就和乡下养狗一样。狗对主人忠诚,从来不是因为棍棒相加,而是朝夕相处的感情,以及住宿和喂养之恩。
“看你干的好事!”我骂了一声,对着马头就是一巴掌拍下去。
那个受伤的驯马师已经被送走,不知道伤势如何。
我只能欠着身,向这个千金小姐道歉。
这姑娘倒是挺好看的,有点美少女的意思。
她冲我笑笑,打量着我肮脏的衣服,好奇地问道:“你是铲屎官?”
我顿觉尴尬,勉强点了点头。
她叹了口气,由衷感叹道:“不简单啊,刚才的手段是咏春吧?”
“都已经在摸向寻桥了,厉害。”
我谦虚地说了声“哪里哪里”,而后顺着杆子往上爬,问她叫什么名字。
原本我来这里的目的就不是干一辈子铲屎官,有这种认识上流社会人物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你不认识我?”千金小姐惊讶地问道。
我一听这个语气就不得了,怎么感觉她在金陵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就该认识她似的呢?
我苦笑一声,说自己外地来的,人生地不熟。
千金小姐恍然大悟,随后笑道:“我叫彭亦安,你叫我安安就行。”
她的笑容充斥着阳光,主动向我伸手,没有半点高高在上的架子。
我当即客气地和彭亦安握手,在阶级差异下愣是没敢叫“安安”,而是称呼“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