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蓝艰难地从地上提起一根筷子。
这根筷子极其沉重,远超刚才他捧来的玉盘。摄物诀……还是莫要用吧,关键时刻出其不意才有价值。
“没用的东西,”一个锐利的声音在嵊蓝耳边响起,这声音有如获得了生命,向嵊蓝头脑深处钻去,搅碎了他好不容易拼接而成的自尊。
“这么点事儿都办不好!”那个声音说,“一个盘子就压死你了,一双筷子都接不住。亏你是山里见过风雨的万亿年甲木老树精——镇元子不弱啊,怎么带出你这么弱的徒弟?肯定是木头脑子太笨的缘故。”
嵊蓝费力地抬起上半身,将重逾万钧的那根筷子双手奉上。
噗,一只白玉手将筷子打落尘埃,“从地上捡起来就敢递给我?规矩呢?规矩呢!你个蠢东西,怎么就是记不住规矩?先用生生明心水洗,再用念念涤悱布擦干!”
那个声音痛不欲生的,“就这么点小事,教都教不会!”在这个声音的鞭挞之下,嵊蓝头晕眼花,摇摇欲坠,烦闷欲呕。
他重新弯下腰,用尽全部力量将筷子拾起,踉跄地走到门口,用银勺舀起玉盆中透明得发出银色光芒的水,浇在筷子上,再用泛着雪白光芒的布仔细擦干,用玉盘托着筷子——干净的餐具是你的爪子绝对不能碰的——回到餐厅里,呈献到一个伟岸的身影旁边。
从背后看,此人后背笔直挺着,头发是一种亮如星光的黑色,细看似乎有霞光闪耀。他颈后的皮肤如玉一般白,如果你胆敢转到他的身前抬头看的话,你会发现这个道士的脸也是羊脂玉色,眉如飞雁,目如潜蛟,鼻如玉山,唇红如砂,齿白如雪,舌嫩如梅,须软如柳,无风自动。
这是嵊蓝自出生以来见到的最极品的美妙人类,古书里的美人如玉,大概说的就是他吧。初绽的春花逊他三分颜色,雨霁之夏日输他五成清澈,午后秋阳不及其奕奕生辉,皑皑冬雪哪敢在他面前称洁。
神仙之姿,极矣!
他的名字,叫曹佾曹景休,人称曹国舅。
旁边一位女声娇嗔道:“你怎么能用这么丑陋的妖仆来恶心人?太瞧不起人家了啦。”
说话的这位头上插满了灵花灵叶,包括嵊蓝的那片血叶——曹国舅看那血叶颜色好,当作礼物送给了她。
她的肤色丝毫不弱于半透明的曹国舅,还透着丝丝粉红,肤质嫩如春天最细的小白花那片最靠近花蕊的幼瓣。她的眼睛是最完美的流线型交结,如同长春泉的春波涟漪,含着两粒黑珍珠。眼睛里摄人心魄的光芒,如煌煌大日笼罩了半个脸庞的核心精华部位。小鼻子俏皮地微微上翘,展翅欲起,还轻轻鼓动着两翼,似乎看到了任何不美丽的东西对她来说都是亵渎。她的艳如樱桃泛着波光的红唇聚合成了一个小圈,隐约让你看到白色的小牙齿整齐细密地排列在幽深之处,让曹国舅合情合理地想入非非。
曹国舅大度地笑着,丝毫不以为意,“这位木妖来头大得很,你我都得罪不起的。”
那女子说,“那你还当奴仆般地使唤他?”
曹国舅说,“我矸玮国规矩,妖天生是奴仆。能当上我这个城主之奴,是他木妖的福气。哪怕镇元子当面,我也是这么一句。”
那女子笑着说,“只怕镇元子上门,您先就软了。”
曹国舅道:“反正他目前转世重修,想重回巅峰没有五十上百万年绝无可能。我曹某难道五十万年还修不出个地仙巅峰么?何必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