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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飘零百花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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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东野,枪横四野,可当百万兵。

顾清随评价他有霸王之姿。

站在山道上这人虽然只是一个傀儡,但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长枪架在肩头的姿势与沈东野别无二致。就连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色彩绚烂的锦衣袍。

这是沈东野最常用的姿势,长枪横过肩头,双手漫不经心的搭在枪身,看似散漫不羁,不过是一个江湖豪客,可是熟悉他的人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好惹的人,这一个姿势跟蓄势的猛虎没有什么分别,蓄势之后的那一枪足以把大山捅出一个窟窿。

吴珂想起了当年在漠北。

匈奴王的金枪护卫乃是从整个部族挑选出来的枪术好手。单论枪术,这其中的每一个都不比身经百战的大将弱,甚至更强。

除了熟悉沈东野的人知道他的恐怖,还有对枪术精通的人。

金枪护卫十几杆长枪都能从沈东野的架势中感受到其中蕴藏着的那无穷无尽的力量,那是让他们心里生出恐惧的力量,那是几乎可以击碎他们心中信念的力量。

幸好金枪护卫的队长,那一个大胡子胡人,他抢在沈东野击出那一枪之前刺出了这一枪,并且用自己的身子挡住了沈东野之后的进攻,用自己的鲜血唤醒了金枪护卫们的斗志。否则只怕用不着吴珂,沈东野自己就能一枪定乾坤了。

吴珂至今依然记得那个大胡子,尽管他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现在他采用了当年那个胡人大胡子同样的战术。

鬼雨欢快的清啸,与长枪的枪尖重重的一撞,随即弹开,清光阵阵,被一轮猩红搅乱。

顷刻间,两人已经交手三十多招。

吴珂眉头紧皱,傀儡身上的衣衫经历了太多的风雨,早已挡不住纵横的剑气,在阵阵清光中化作了翻飞的彩蝶,又像是飘零的花瓣。

百花错落之后,露出了里面黝黑的身躯,上面被剑气擦到的位置有些发白,那是精铁的原色。

石青鸢在一旁叫道:“攻击他的肩颈关节。”

宇文轻衣白了一眼石青鸢,“别瞎叫唤。”

吴珂自然知道只有攻击那傀儡的肩颈等关节要害才能让那傀儡丧失能力。

可是很多时候,看的到和做得到是两回事。

沈东野的枪法自成一派,与江湖上用枪的路数都有些不一样。

顾清随曾经说:这样的枪法适合领一支精兵突入敌阵,一举可破敌矣。

他说的没错,沈东野的枪法好似是从乱军之中练出来的,不管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那一杆枪都能应付自如。

杀气和霸气是沈东野枪法的代名词。

不过幸好,面前这尊傀儡的枪法虽然是脱胎于沈东野,可是他毕竟不是沈东野。

沈东野能够在蓄力被识破之后迅速摆脱大胡子胡人的身体,自如的把其他的长枪拒至于外,也能在近在咫尺的攻击中化枪为棍,变枪尾为枪头。

那一次,在幽冥鬼庄,地藏神以伤换伤,拼着左臂被长枪贯穿把手中的钢刀送到沈东野面前,最后却被沈东野的枪杆刺通了胸口,钢刀落地的时候他眼中写满了不甘和震惊。

是啊,没有枪头也能杀死人。

不仅地藏神没有想到,吴珂也没有想到。

用枪杆杀人靠的不仅是力量,还得有技巧。

这种技巧是经过千万次战斗自己领悟的,那是枪术的变通,是武技的融汇,是傀儡无法领悟和掌握的。

鲁狄或许可以设定出几百种攻击情况,以不变应万变,可是他无法预想到发出这些攻击的人。

如果是其他人或许突破不了傀儡的长枪,可是吴珂对沈东野的熟悉几乎比对自己还要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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