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总喜欢战争,尤其是从未打过仗的人。
虞慎不过十多岁,听到了战争,依旧满脸红光。
他从吴珂的话语中了解到西北大捷的主将居然还是一个江湖草莽,兴趣更是有增无减,缠着吴珂想要了解更多。
吴珂的思绪很乱。
他发现自己居然不知该如何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这个“朋友”。
如果沈东野还承认的话,他们依旧是朋友。
江湖还是庙堂,沈东野都一清二楚,他甚至知道皇族的隐秘。
他的枪法从何而来。
他自己没有说过,吴珂也没有问。
吴珂关心的是他有没有侠义之心,能不能当兄弟,至于兄弟从何而来,那并不重要。
从他展露的枪法来看,他的枪并不属于江湖。
银枪百战,八方辟易,江湖水浅,难容蛟龙。
这样的一条枪注定要立于天地之间的。
在匈奴金帐是他一枪挑开金枪护卫的金枪,一枪让匈奴人挑选出来的一班枪术高手胆寒。
幽冥鬼庄的地藏神,几乎把自己的鬼雨给折断,最后还是倒在了沈东野的枪杆上。
如今经过了战争的洗礼,这一条枪只怕更厉害了。
虞慎听得神往无比。
在江湖,可以当一个遨游天地,快意恩仇的侠客。
在庙堂,可以做一个征战八方,无往不利的将军。
“果然枪才是兵中霸者啊。”
皇甫仲明提醒道:“小子,刚刚你还说刀才是第一呐,怎么变得这么快!”
虞慎嘿嘿笑道:“我是听吴大叔说的太过神奇了,嘿嘿,嘿嘿。”
吴珂道:“任何武功练到了极致都能当天下第一,就比如燕大哥的轻功,宛如云中飞鸿,凡人哪能捕捉到他的丰彩呐?”
虞慎明白吴珂的意思,学武最忌讳的就是朝三暮四,没有定力。
他当然知道燕海平的轻功比天上的鸟儿还要厉害,可是他想要的还是报仇,要报仇可不能只靠轻功。
至少他从未听说有人用轻功把谁跑死了的。
他最想要的还是剑、刀或者枪,他想要的是能够干净利落的把仇人大卸八块的东西,哪怕只有一双手,如果这双手能够把仇人撕碎,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抛弃轻功而选择这双手。
“傻小子,谁说轻功没用了?你吴大哥再厉害,他如果追不上仇人,任由仇人在面前嘚瑟,还不得活活气死。你如果轻功够好,虽然未必能在拳脚上胜过仇人,可是你能骚扰得他一生都不得安宁,这样岂不是比一刀杀死他更解气?”
石青鸢的话把虞慎也逗乐了。
是啊,报仇?
何为报仇,你要是活得够长,在仇人之后死,时间都能替你报仇。
虞慎笑了一阵,最后还是摇着头说:“我想要当的是老虎,是狼,就算是被猎人杀死,也不愿做一个王八憋在水里,这样就算活了千年也没劲。”